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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分析立案大厅惊现票贩子现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0:00 新华网

  朱绍华

  日前,朝阳法院立案庭遇到前所未有的接待高峰,一天接待人数逾900人,其中立案大厅接待人数逾700人,欲立案的市民往往要排队数小时。立案大厅外有人随行就市,以10元一张的价格兜售排队号,生意红火。(据6月7日《京华时报》)

  法院是打官司的地方,更是讲理的地方,现在讲法讲理的地方公然出现非法也就是不讲理的“生意”,而且“生意”火爆,这是何等的荒唐?人们到法院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维护合法权益就先要过非法这一关,这又是何等的可悲?

  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首先当然要谴责那些可恶的票贩子。但是,俗话说的有行就有市,票贩子之所以能把“生意”做到法院里,也就是看准了这里有“生意”可做。而法院毕竟是相对威严的地方,人们不到万不得已,很少有人去“惊官动府”,现在法院门前竟人满为患,这虽然也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知道有了问题就要走法律的途径,法院“忙不过来”也是导致这种“生意”火爆的重要原因。

  话又说回来,人们的法律意识提高是好事,但是不是所有的矛盾都必须通过法院来解决呢?社会上也有许多“准”法院的机构,比如劳动仲裁,行政调解和民间调解等,有些小问题和小矛盾完全是可以通过这些机构进行调解解决。但也不能怪群众没有想到,通常的问题是这些单位并不是把“调解”放到首位,而是也形成一种“断案”的思想,人们有了矛盾找到这里,不是当个和事老,让双方协商解决,而是一锤子定音,“服不服?不服上法院”。这看似行使了职责,其实却是一种推委和懒惰,因为他们有一个“合法”的退路——找法院去。

  因此,很多能解决的矛盾一些相关的单位解决不了或者不愿意解决,造成了法院工作的巨大压力。同时,社会上了的一些单位和部门作风粗暴、态度生硬、服务不到位,也是造成矛盾和官司多的重要原因。比如,一些房屋坼迁、医疗纠纷、商品售后服务、邻里矛盾等,这些问题如果当时操作起来就按章按法,细致一点也不会产生那么多的“官司”,可是有些单位和个人往往并不注意,或者仗势欺人,或凭着财大气粗,总之不怕官司上身。而一些单位工作拖拉或者不作为,往往习惯把小的矛盾“养”大,逼迫一些人不得不走上法律的途径。

  法院门口出现票贩子不是一个单纯的问题,而应该是整个社会的耻辱。这种行为当然要打击,但仅靠打击法院门口的那些票贩子是无法解决根本问题的,这必须要全社会特别是那些“准”法院机构快速行动起来,要想办法把一些矛盾和官司尽量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给法院“减负”。现在我们整个社会都在提倡“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我们应该把这种荣辱观和自己的职责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真心为群众服务。只有把矛盾减少了,群众心理舒畅了,社会关系理顺了,官司下降了,票贩子自然就没了“生意”,法院门口才能真正清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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