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街谈巷议:治超载别只顾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1:09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有媒体报道,近日,京哈高速黑龙江和吉林两省交界处因对超载车辆实施罚款,一辆从辽宁开往黑龙江的车一路被罚款近8000元,司机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并导致交通堵塞,2000多辆“车龙”一度排了20多公里。

  有资料显示,我国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也有直接关系;而且超载严重危害到公路安全,国家每年

因车辆超载要多花300亿元修路。因此,车辆超载当治。但因治超载而造成交通严重堵塞,却值得人们反思——治理车辆超载,除了罚款我们还应做点什么?

  交警部门依法对超载行为进行罚款本无异议。但一些地方借治超载之名罚款,把治超载“演变”成一种“执法经济”却不该。笔者认为,不管是从行车安全,还是从维护公路设施考虑,治超载最该做的是要消除“违法状态”,对超载车辆进行卸货,给车辆减重,引用交通违章计分的办法,将车辆超载行为记入档案,并规定超载×次就要被吊销驾照等。要知道,驾照可是司机的饭碗,出于对未来生存的考虑,这一记分办法肯定能对司机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让他们主动放弃超载。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治超载的目的,也不至于出现从辽宁到哈尔滨要被反复罚款8000元之类的事情发生。

  治理车辆超载,我们还有很多方法可用。如果简单地将“执法”变成“执罚”,堵车事件还有可能上演。(杜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