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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尊严 请勿沉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1:09 大江网-江西日报

  在关注农民工问题的时候,打工妹作为农民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时候却常常被人忽略。她们在和男性农民工同等承受欠薪、歧视等困扰的同时,还要面对一个更加尴尬和难以启齿的问题——性骚扰。她们渴望得到社会更多的关注和保护。——编者

  

为了尊严请勿沉默
调查:性骚扰问题普遍

  记者在南昌随机调查采访了50多名女农民工后发现,打工妹普遍文化水平不高,80%以上是未婚女青年,她们大部分走进工厂或从事服务行业。从事服务行业的女性农民工中,有74%在工作场所遭遇过语言或行为上的挑逗或骚扰。

  19岁的兰兰(化名),在南昌市孺子路一家颇有名气的酒店里做服务员。“经常有顾客在饭桌上讲黄段子,有的还莫名其妙地拿我开涮。”兰兰说,每当遇到这种情况,她一般都装着没听见,实在忍无可忍就找个借口暂时离开。因为兼做啤酒推销,兰兰碰到的“状况”更多,一些顾客称买她的啤酒可以,但前提是必须先和他们喝一杯交杯酒。说起这些,兰兰禁不住泪流满面:“我是靠自己的劳动吃饭,碰到这样的事情觉得特别委屈。”

  来自寻乌县的小黄,通过老乡介绍来到南昌市象山路一家正规足疗店做按摩技师,“第一次给客人做足疗时,客人的脚故意在我身上来回摩挲,当时我满脸都羞得通红,但又不能停止手上的工作。后来,在这行做的时间久了,常遇到这样的事。”

  小陶在南昌市抚河路一间大型卡拉OK厅上班,她说:“我一个月的底薪只有四五百元,收入主要靠个人销售业绩。有时候客人说几句荤话我只能应付一下,毕竟顾客是上帝。如果得罪了顾客,少挣钱不说,被告到老板那里还可能丢饭碗,我一些女同事就因为被顾客骚扰跑到老板那里理论,结果反而被老板训斥。”

  争议:如何界定性骚扰

  性骚扰的书面解释是:性歧视的一种形式,通过性行为滥用权力,在工作场所或其他公共场所欺凌、威胁、恐吓、控制、压抑或腐蚀其他人。这种性行为包括语言、身体接触以及暴露性器官。可以说关于性骚扰的定义相对模糊,其涵盖的面也广,在我国目前的法律里也找不到一个明确的定义。

  记者随机询问了10名从事服务行业的打工妹。对于“在上班时间被顾客调戏是否是性骚扰”这一话题时,3个人回答“是”,6个人回答“说不清”,一名打工妹表示“谈不上”。足疗店的小黄是6个回答“说不清”中的一人。“我们从事的行业本身让人看起来就有点暧昧,如果客人不是很过分,我仅把它当成一种工作。”

  10名男性市民回答“在正规服务性场所消费时是否会和服务员开玩笑”时,有7人表示“自己有过”或“身边的朋友会这样”,3人表示“一般不会这样做”。做业务经理的黄先生说:“我们花钱消费,买的是一个开心,和服务员开开玩笑也很正常,何必搞得那么严肃,开开玩笑怎么能和法律以及道德沾边呢?”公务员俞先生则认为:“顾客言语调戏服务员应该属性骚扰,我们不能因为自己是花钱的‘上帝’,就任意逾越大家约定俗成的道德底线。”

  采访中,记者也就此采访了一些餐馆、酒吧的负责人。关于这个问题,很多负责人私下表示,服务员“听客人讲黄色段子”、“让客人拉拉手”,只是“讨客人欢心的经营手法”,谈不上是违背了道德或法律。

  省妇联妇女权益部的李桂菁部长认为:“当前国内虽然没有一部法律对性骚扰给予明确界定,但基本上可以认为,只要是在性方面违背妇女意志的语言、动作行为,都可以认为是性骚扰”。

  应对:女性要学会维权

  作为维护妇女权益的专门机构,省妇联妇女权益部却很少接到有关性骚扰、特别是女性农民工遭遇性骚扰的投诉。

  “我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是许多妇女碰到这种事觉得难为情,不愿向他人提及;其次是性骚扰行为,例如言语调戏,往往取证较难;另外,许多打工妹在利益遭到侵害后不知找谁说理;还有一个原因是,打工妹遇到的言语或行为调戏往往是短期的性骚扰行为,因此,她们往往抱着一种暂且忍耐的心态。”李桂菁告诉记者,以上几点或多或少地助长了性骚扰事件的发生。

  打工妹们遇到这个问题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李桂菁认为,第一,认清事情的性质,如果只是善意的玩笑,也大可不必锱铢必较;第二,被顾客性骚扰时,应大胆地提出自己的反对意见;第三,许多工厂、单位都有工会组织,遇事可以去工会寻求帮助。如果是从事服务性行业的临时工,可以旗帜鲜明地对他人的性骚扰给予制止,或到妇联寻求帮助;第四,打工妹应该提高自身素质,包括胆识和语言技巧,很多时候可以见机行事,或利用一些巧妙的语言回敬对方。总之,最重要的一点是,打工妹首先要对自己树立自信心,无论自己从事的是什么职业,只要是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就不比任何人低一等,应该相信这个社会总体上是公平和公正的。

  干预:放下你的“咸猪手”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平认为,应该更多地从法律的角度看待和处理这一问题,“200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明文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法律条文上是这么写的,但很多打工妹却没有意识到可以依靠法律条文去维护自己。这就需要我们全社会去关注这个群体,去关注这个社会问题。”

  刘平说,现在,省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细则,如果审议通过,有望在年底开始实行,上面有对性骚扰的相关法律界定,“只有从法律上明确了事情的性质,做到有法可依,让人们认识到做这种事情是违反法律的,才可以从根本上促进事情的解决。”

  江西省社科院研究员程宇航认为:“许多打工妹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认识不完全,把握不了服务行业里‘服务’这个概念,以为进了歌厅、酒吧就是和黄色、暧昧搭边,有的老板更是为了让自己的生意更好些,默许甚至纵容一些顾客对女性雇员进行性骚扰。所以,一方面,打工妹应该自立自强,勇敢维护自己的利益,另外,有关部门也要对服务行业进行行政规范,尤其要纠正一些老板把打工妹当成服务产品的‘经营之道’,另外,社会上也应该多设立一些申诉机构,拓宽打工妹的维权途径,降低打工妹的维权成本。”

  工作中是否遇到过性骚扰?

  

为了尊严请勿沉默
是否对服务员开过色情玩笑?

  

为了尊严请勿沉默
言语调戏是否属性骚扰?

  

为了尊严请勿沉默
被顾客骚扰会怎么办?

  

为了尊严请勿沉默
见习记者林雍 本报记者刘青梅

  漫画/谢巍制表/刘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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