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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间玩耍被踢伤责任该由谁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1:17 石狮日报

  本报讯今年的“六一”儿童节,晋江英林的杨鹏小朋友只能在病床上度过。去年12月19日,杨鹏在学校操场上玩耍时,被同学小洪踢伤左腿,至今仍躺在病床上,无法下地正常走路,孩子的腿还能不能恢复正常?这件事情究竟该由谁来负责?大笔的医疗费谁来承担?突如其来的事故使全家人都陷入苦恼中。事件回顾

  杨鹏今年九岁,来自贵州,七岁时跟着父母从老家来到晋江,现就读于晋江英林某

小学三年级。据杨鹏介绍,事发当天第一节下课后,他想加入同班同学玩“跳格子”的游戏中,小洪不愿意和他一起玩,于是,他就在一旁捣乱,故意将地上画好的格子线擦去,这可惹怒了小洪。小洪冲过来便一脚朝着杨鹏的大腿踢了过去。第二节上课时,杨鹏愈发觉得大腿酸痛,无法正常走路。

  回家后,母亲立即带着孩子来到英林医院检查。医生诊断结果为“左侧髋骨脱位,关节韧带损伤”。

  他母亲告诉记者,小杨鹏在班级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尽管腿部疼痛难忍,却依然坚持上学。然而,随着病情的恶化,父母不得不将其送进泉州正骨医院,并住院接受治疗。

  昨日,记者来到杨鹏家中,小杨鹏虽已出院,但双腿仍用石膏死死地固定着,无法下地走路。杨鹏母亲说:“为了医治他的腿,家里已经花费一万多元。但医生说能不能恢复正常,会不会留下后遗症现在无法确定,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学校:校方没什么责任

  受伤的杨鹏已经近半年没有上学了,虽然此事是在玩耍中造成的意外,但毕竟给杨鹏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然而,半年过去了,事情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该校的柯校长表示,此事不是发生在课堂上,学校不需要负责,但学校可以帮助杨鹏联系保险公司,向其索要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据了解,学校里每个学生每年都有向保险公司交纳38元的意外伤害保险金。因此,杨鹏只要把看病、住院的有关材料交上,保险公司将按比例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

  杨鹏母亲认为,小洪的家长必须承担责任,校方更应该主动出面协调。但是,半年来,对方家长不仅对此事不理不睬,也从未登门看望过受伤的杨鹏。记者从柯校长的口中得知,对方家长为晋江英林人,他们认为,由于时间拖了很久,他们怀疑杨鹏并非被踢伤而是过后自己摔伤的。

  律师: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记者就此事来到教育局咨询。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释义》的规定,学生之间在游戏中发生意外等及在学校、教师的合理注意范围内所难以预见的各种偶发行为,对因此造成的事故,由于与学校的管理没有关系,因此,学校并不是伤害事故的当事人,不承担事故的责任。

  某律师事务所解律师认为,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当负主要责任,如果受害者腿部的伤导致残疾或者留下后遗症,建议其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记者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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