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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工伤企业员工维权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1:17 石狮日报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我市某律师事务所了解到,今年截至目前,该所已受理了10余起工伤纠纷案件,但仅有两三起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据该所严律师介绍,这仅是该所确定受理的,更多的工伤纠纷已被该所推掉。“几乎无法调查取证。因为很多企业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出了事就否认与受伤员工的劳动关系,向法院起诉常常是证据不足。”

  他介绍,法律上同时还认可事实劳动关系,但在实际的取证工作中难度依然很大。

律师要调查事实劳动关系需找企业员工了解情况,但现实的情况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迫于老板的压力,担心砸了自己的饭碗,极少有员工愿意出面指证。正因为此,现在石狮的律师事务所普遍对受理工伤纠纷积极性不高。

  据了解,对于工伤纠纷的处理,我市规定要求须先经过劳动部门仲裁,如无法解决方可进入法律程序。但据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工伤纠纷的成功率也不高。其同样存在的一个问题是,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无法认定伤者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因此常不予受理。据悉,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立即向劳动部门报告,并进行积极的救治处理。但现实的情况是,企业常常隐情不报,而石狮大小企业太多,劳动部门无法监管。

  对此,有关人士认为,要改变当前石狮企业员工遭遇工伤维权难的现状,切实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劳动部门应重点在两个方面努力:一是要建立事后追究制度,对发生工伤事故后隐情不报的企业从重处罚,同时记入企业用工诚信档案;二是要扎实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督促企业与员工签订合法规范的劳动合同。(记者吴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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