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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重新分割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2:58 东南快报

  福州晋安区72岁的倪依姆临终前将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了分割:大女儿得到的是一对玉镯,二儿子和三女儿分得的分别是4.5万元。可不巧的是,当天小偷光顾了倪依姆家,盗走了那对玉镯。于是,大女儿要求和弟妹们重新分割母亲留下的那9万元钱,她提出的要求有道理吗?

  读者意见:

  迈克:只有大女儿的那部分被偷了。我觉得可以重分,这样才公平。

  心中留:遗嘱已经生效,大姐那部分虽被盗,但她无权进行重新分割遗产。她只能通过报案,让盗窃者来赔偿损失。

  小骚:遗嘱已有法律效应,其他人无权更改遗嘱。当然,如果弟妹出于同情要重新分割,那只是尽人道主义!

  敏敏:遗产的事不能再分。钱不是万能的,亲情才更可贵。何必为了一点钱伤了手足之情呢?

  律师看法:

  福建海山律师事务所陈智勇律师:倪依姆在去世前将自己的财产进行了分配,那么,三兄妹各自分得的财产就归他们自己所有。大姐自己的财产被偷了,不能要求别人担负补偿责任。这就好比自己揣在口袋里的钱被小偷偷了一样,兄妹们是没有责任的。因此,大姐提出的重新分割财产是没有道理的。

  主持人:

  律师都说了,大女儿的玉镯被偷不可以要求重新分割母亲的财产。所以,奉劝这位大姐,还是别为了这点小事而伤了兄妹感情,毕竟这是血浓于水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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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梅娟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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