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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招“地域歧视”应尽快消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5:15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今年,恰逢我国恢复高考制度以来的第30次高考,有950余万人报考全国普通高校,创下了新的历史记录。

  在我国,高考通常被形象地比喻为一座“独木桥”,而要跨过这座“桥”,除了考生自身努力之外,还有一些诸如地域差别等考生无能为力的因素在起作用,这显然有损高考的公平性。

  由于高等教育资源分布不平衡,我国重点高校多数设在大城市,其招生名额分配严重向大城市和所在地倾斜,其他省份很少。

  应该说,重点高校招生指标的分配方式还带有明显的计划色彩。在当年,适当照顾大城市的优先发展,为其培养大批高素质人才,是一个比较现实的权宜之计,但是随着“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理念的确立,效率优先的原则应逐步转向公平优先。

  地方高校是地方投资,其计划多面向当地无可非议,但部属高校属国家所有,在进行招生名额分配时,应遵循各地平等的原则,按大体相同或相近的录取比例确定招生指标。这样,有利于缩小不同地区之间录取率的巨大差距,解决重点高校在不同地区考生中入学机会不均等问题。

  今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分省招生计划首次按各省人口比例确定,被人称为“解决高考招生地域不平衡问题的有益尝试”。该校负责人对此解释说,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的政法大学,不是北京市的政法大学,招生名额分配对全国各地理应一视同仁。同样的道理,其他重点高校也应该在录取名额的投放上充分考虑地区平衡,有责任、有义务公平地为不同地区的考生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据新华社济南6月7日电)

  ■新华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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