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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遇劫出租车司机中刀身亡 是否工伤一个月之后才有定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5:32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李力实习记者王了)的哥胡旭东遇劫被刺身亡,妻子熊智萍向出租车公司提出工伤索赔,却遭拒绝,理由是公司和死者签订的为承包经营合同而非劳动合同,死者家属遂向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请工伤认定,确定双方为雇佣劳动关系。昨(7)日,成都市劳动仲裁委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双方律师经过长达一小时的激烈辩论,仍未答成一致。仲裁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

解,作为申诉人的熊智萍表示愿意,称只想让丈夫的死得到应有赔偿。而被申诉方代理律师以公司不愿意为由拒绝了调解。随后,仲裁员宣布“一个月后得结果”,结束了庭审。

  “我和旭东2002年就下岗了,好不容易凑齐了7万元,在兰达公司找到了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眼看到生活都慢慢好起来了,一下子又出了这样的事情。我还有一个在读书的女儿,都不知道以后的日子咋过哦?”庭审结束后,熊智萍哭着说。

  □争辩焦点

  申诉方:胡旭东虽然没有和兰达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他已经成为公司的成员,为其提供有偿劳动,与公司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其依据有4点:胡旭东参加每月公司组织的司机培训;以承包方式获得劳动报酬;每天的工作是兰达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他每天的工作场所在公司提供的捷达车内,被杀害也在驾驶室内。

  被申诉方:出租车行业属于政府高度管制的行业,公司只有依据规定行事。每月一次的培训根本不能说明胡旭东和公司就有雇佣关系。自始至终,胡旭东与兰达公司签属的都是承包经

  营合同,根本就不存在劳动雇佣关系。

  □事件回放

  今年3月19日晚,的哥胡旭东被人杀害在熊猫大道通往石岭公墓的一条小道上。经警方证实,胡旭东在与抢匪搏斗中身中9刀,因流血过多死亡。

  事后,胡旭东所在的四川省兰达实业总公司出租汽车分公司送来3000元慰问金。胡旭东的妻子熊智萍认为,胡是在上班期间发生意外的,应该属于工伤的赔付范围。但工伤索赔却遭到出租车公司的拒绝,工作人员翻出当初公司与胡旭东签订的“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称,胡与公司的关系是承包经营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而且上面明确指出:的哥出了事,公司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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