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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武汉做得到,其他城市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6:00 光明网
袁岳

  最近,我在武汉市江滩公园散步,发现在这个公园里,宽阔但不失有致的行道、多块活动模块及延伸出去的绿野草滩,融活动与景致于一体。

  在这里许多人放松而悠闲地走动,有不少人在学习与表演滑轮,有一些人演奏乐器与放风筝,江边还有钓鱼的人,这里似乎比较少有随地吐痰、衣衫不整、垃圾处处的景象。我想这里面有不少管理之功,但这也与公共空间的规模和功能设计有关。

  零点公司过去做过的一次吐痰人口调查显示,人们减少吐痰习惯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发现自己脚前的地面太干净、大气,他们会转去寻找角落、痰井或者用纸包痰。

  最近网络空间文明化的呼吁也非常高涨。在北京,因为奥运会的举办,城市文明化的需要似乎更加迫切。但是,我觉得这种文明呼吁固然有加强管制的成分,但这更与公共空间设置的模式及其相关的环境因素有关。我自己开博客就有一个感受,经常有些言语不太让自己舒服的朋友来访,但如果博主能宽容和得体地对应,保留其言语空间,结合其他博友自然而合理的反应,在一定的时间之后,这类朋友大半也能转化为能友好的访问者或者离去。

  因此,我感到问题的关键是公共空间设置上的几个要素:其一,公共空间的规模。

  公共空间一定要够大够敞亮,让大家有一个可以欣赏、走动,把话语与能耐摆至桌面的地方。在这样宽敞的空间中,少数人的阴暗心理的表现机会本身会受到自然压缩,所以我们一定要对居住小区、城市社区的人们捍卫与追求拥有社区足够公共空间的权利给予支持。而在公共空间功能方面,在实际空间有限的情况下,网络公共空间作出的贡献是无可比拟的。

  其二,公共空间的开放性。一些社区把本身按公共空间设计的设施都商业性地转租出去,连公共走廊的宁静权也被物业让度给了某些企业的视觉广告设备;而许多城市的公园、博物馆、文化宫都多多少少收门票,有些甚至在里面做起了生意,使人有公共空间不公之感。营利性与独立性极大约束了公共空间的可利用性,从而使人们大量地郁积在私人空间中,其公共交往及公共心理均少得到尝试、体验、操练与实践的机会。

  其三,公共空间不仅仅只是物理上,同时需要透过更多的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及丰富经验的社会动员,使其透过带动一定范围的群众参与,营造出自然的主流文化及制约违反公德的社会能力,因为公德很难单纯依靠管治式的权力加以维护,单一依靠这种管制反过来又会损害公共空间中的沟通气氛和自治能力。因此公共空间的文明具有非常强的、在多元化文化基础上的成长性、对话性、沟通性特点,这是一种在相互学习、质证甚至抗辩,但却又是公开公平、共同在场的条件下形成的人际平衡能力,这种能力可谓之文化,这就完全有异于简单依靠管制而形成的“武化”。

  因此,多元公共空间文明建设的第一步,是我们要充分重视具有公共空间性质的社会性基础设施的投入与建设;第二步则是对基于社会工作的社会动员活动的价值给予充分认可与支持;第三步是让那些真正有民众参与、认可、推崇和享受的公共空间范本成为更多的社区管理者、社会工作者学习的榜样。公共文明之“文”代表人文中自然存在的多样差异和丰富,也代表不以强制为核心的教化沟通风格;而文明之“明”则代表开放社会、摆在明处、公开沟通而形成公共意见和公共立场的能力。公共空间中的大部分问题可能以此为原则来加以认识和对待,则这种对待本身就有助于身处公共空间的人们,得到文明作派的熏陶而逐渐形成文明的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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