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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手术 她主动回监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6:4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昨日,18岁女孩王芳(化名)从成都铁路看守所出来,一脸平静地踏上驶向监狱的囚车。去年底,她被法院因犯运输毒品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后,才发现自己怀孕了。然而,她却主动选择了中止妊娠,然后尽快回监狱。据介绍,这是全国首例监外执行主动转为收监执行案。在此之前,几乎没有一起案件的监外执行的罪犯是主动回到监狱的。类似案件的罪犯,一般都将怀孕等作为挡箭牌,拼命争取监外执行。监外执行中,不少罪犯潜逃,或者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这次王芳能够由监外执行主动转为收监执行,法院的人文关怀起到了极大的作

用。

  成铁法 王健 本报记者 袁勇

  运毒少女还不知道毒品是什么

  今年1月4日是王芳18岁的生日,然而她却因涉嫌运输毒品罪被羁押在成都铁路公安处看守所。一大早,看守所民警给她买来一盒生日蛋糕,这让王芳高兴不已。从去年8月24日进入看守所后,她越来越意识到自己罪行的严重性。她携带毒品海洛因177克,足以按死罪论之。这一天,同时也是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成铁中院)对王芳罪行宣判的日子。

  记者和王芳的对话从她贩毒开始。

  记者(以下简称记):在列车上,警察当时为什么将你挡获?

  王芳(以下简称王):去年8月24日凌晨,在广通至成都的K146次列车上,我从睡梦中惊醒,看到了警察心里很害怕!之后,警察叔叔从我挎包里搜出马大哥要我送到成都的东西。等到了成都后,我立即被送到成铁看守所。

  (据此案审判法官说,上火车前,马大哥叮嘱王芳说,包里的东西千万别给警察看到。因此,王芳看到警察心里就紧张。她的表情立即引起缉毒民警的注意,民警随即对王芳进行了详细搜查。随后,民警从王芳挎包中“红梅”牌烟盒内搜到一包可疑物,后经鉴定为177克毒品海洛因。)

  记:你怎么认识马大哥的?

  王:在广通市一个迪吧里。去年8月初,有一天深夜,我蹦迪后从迪吧出来,一个看上去30多岁的男子上来答话。我们就闲聊起来,直到第二天天亮。我叫他马大哥。

  记:他什么时候叫你帮他运毒呢?

  王:第二天,我刚从睡梦中醒来,马大哥又打电话给我,说介绍我去成都找工作。临走前,他交给我一盒香烟,要我交给在成都车站接我的人。当时,我没有想得太多。

  (据此案年轻的女书记员介绍,王芳一直喊她于姐,审判期间王芳向她透露,由于贪玩和家教不严,王芳甚至连小学都没有读完就辍学了,2004年,16岁的王芳在甘肃老家结识了一个男孩并与之同居。之后,这男孩又认识了另外一个女孩,她负气到了广通。在迪吧疯狂发泄其情绪时,认识了一个马大哥的男子,她跟马大哥发生了性关系。在她眼里,马大哥是父亲和男友的结合体。当马大哥提出要她携带东西去成都时,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记:当时你知道什么是毒品海洛因吗?

  王(一脸迷惑):不晓得是什么东西?

  (据法官说,挡获王芳后,办案民警根据王芳交代迅速布控追捕“上家”马大哥和“下家”。然而,由于王芳除了知道马大哥和“下家”的电话外,其他一无所知。办案民警推测,或许马大哥另外派了人监视王芳。发现王芳出事后,立即中断了与王芳的一切联系。)

  法院宣判后才知自己怀孕

  据王芳称,去年3月,男朋友有了另外的女孩,她选择离开。接着,她通过朋友介绍到了广通一家饭馆打工,希望可以忘掉他。去年7月她又返回甘肃老家,又和那个男朋友在一起。等到法院宣判后,她才知道自己怀孕了。按时间推算,应该是去年7月怀的孕。

  据法官说,从王芳的供述推断,在这个单纯少女最无助的时候,马大哥出现了。他以感情为诱饵,将涉世未深的王芳一步步引向犯罪的深渊。开庭前,由于王芳家人无钱请律师,法院指派四川律师王庆昌为其辩护人。庭审时,气氛很融洽。在王芳18岁生日那天宣判,法院宣布从轻判处王芳有期徒刑10年,算是送给她的第二个礼物。宣判两天后,医院对王芳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将送进监狱服刑。恰好就在这次体检,医生发现王芳怀孕5个月了。

  王芳主动走进监狱

  记:什么时候知道自己犯了罪?想过服刑的生活没有?

  王:进了看守所后,警察叔叔给我讲了很多。我才知道我带的东西是毒品,害人的东西。将来服刑的生活可以学文化,还有叔叔教书写字。

  记:什么时候决定回看守所的?

  王:做完(引产)手术后我就想回来了。法官、于姐说过,我是成年人了,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想,如果这次选择逃避,就对不起他们对我的关心。

  发现王芳怀孕后,成铁中院迅速通知王芳的父亲从甘肃老家赶到成都,配合法院办理出监手续。当日下午,法官等人将王芳父女送到成都火车北站。看到法官对女儿像送别亲人一样,王芳的父亲禁不住老泪纵横。随后,法院将对王芳监外执行的决定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通知王芳所在地公安机关。此外,法官还尊重王忠父女意见,特别嘱咐不要将王芳犯罪在当地公布于众。

  据法官介绍,在类似运毒案中,罪犯往往受利益驱使或被人利用,成为运毒工具。成铁中院审理后认为,王芳年龄小(犯罪时尚未满18岁)、文化低,思想单纯,法制意识淡薄,对不法行为缺乏自控能力。据此,法院从轻判处王芳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元。

  5月23日凌晨6时许,王芳乘火车抵达成都,接她的民警举着牌子已在出站口等待。据法官说,在出站口接到王芳后,法院和看守所很快办理了收监手续。至此,这起全国首例监外执行主动转为收监执行的运输毒品案宣告圆满结束。

  王芳最后告诉记者,自己不该轻易相信马大哥,更不该随便帮他带东西。她说将来出狱后希望跟于姐姐一样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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