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制度创新强化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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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7:02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6月7日讯(记者 夏似飞 通讯员李域)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就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向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单位发出通知,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建设和创新,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通知》要求,按照责权统一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行政机关在行使审批权过程中,违法违规、审批失误的,不按规定的条件、程 序进行审批甚至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由于只审批不监督或者监督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审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通知》要求,围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行政审批机关要完善统一“窗口”办文制度,实行“一条龙”服务,使审批工作更加严密、规范,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对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公众利益等重大审批事项,要积极推行社会听证制度;对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许可事项,要进行咨询、论证。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部门的许可事项,要建立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尽量实行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积极发展电子政务,推行网上并联审批,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 《通知》强调,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检查。各级政府法制办、各级监察机关和各部门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建立举报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督和定向检查、专项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或不当的审批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