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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个别院士”是哪些院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8:18 浙江在线

  6月6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正在召开的两院院士大会上,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就“科学道德”问题强调说:“少数院士对院士称号的荣誉和责任认识不够清晰,还存在如何正确对待名利的问题,个别院士中存在兼职过多、活动过多过滥、浮躁浮夸、唯我独尊、福利待遇处理不当等问题。尽管这只是极少数人的行为,但已经引起社会不满,严重影响了院士队伍的声誉,应当引起我们高度关注。”

  从媒体的一些报道中,我们知道,路甬祥列举的一些违背科学道德的行为,在“个别院士”中确实存在,也确实属于“极少数人的行为”。但问题的关键是,“个别院士”都是哪些院士,这其实是公众最为关心的。

  少数院士非专业活动过多、存在不合理取酬等问题也越来越为社会关注。正如路甬祥所说,“我国目前急需建立具体有力的监督、约束和惩戒机制,对科学不端行为的社会监督与控制急需相应的制度保障;应该努力形成教育、倡导、约束、监督、惩戒机制,鼓励与规范科技人员的科学诚信,规范科技人员的行为,形成政府宏观引导、科技界严格自律、社会关注与监督的科学道德建设格局”。正因为如此,对于个别院士违背科学道德的行为,人们最想知道的,是这些院士中有谁,有关部门又是如何处理的。遗憾的是,越是公众关注的,越是以“个别的”一笔带过。

  据悉,为了加强院士队伍建设,维护院士群体的荣誉,中国科学院学部早在2005年就制定了《中国科学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因此,有关部门应当以科学、求实、严谨的态度对待违背科学道德的院士,应该有勇气该点名的点名,该除名的除名,决不搞那些无所指、无关痛痒的批评。


作者: 孙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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