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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团游不归团 小心损失自己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8:28 沈阳晚报

  参团旅游是一种集体行为,这种旅游方式要求每一个游客都要遵守集体的“纪律”。6月7日,沈阳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检验所向记者介绍了一起因游客自由活动后未按时归团的旅游纠纷案例,游客耽误的旅游行程只有自己承担。

  外出旅游不按时回团

  近日,沈阳一家旅行社组织一泰港澳旅游团。在香港游览的第二天上午为自由活动时间,领队和导游告诉大家下午按时集合进行参观,次日去澳门,请不要迟到,并反复强调了几次。团队内一对夫妇由于在附近商店购物,延误了集合时间。团队在等待半个小时后,为了不耽误大家的游览时间,领队委托宾馆前台代为等候,并带队出发。团队出发半个多小时后,该夫妇才赶到宾馆,但已无法赶上团队,失去了下午的参观机会。

  团队返回后,该夫妇要求退还下午未参观的门票款和晚餐费,否则就拒绝参加下面的旅游行程。第二天,该夫妇以旅行社未满足其要求为由拒绝上车,并自行购买机票返回家中。该夫妇回来后即找旅行社索要未旅游部分的费用,并要求旅行社支付自行返回的机票款。遭到旅行社拒绝后,于是该夫妇向市旅游质监所投诉。

  游客违反了《合同法》

  市旅游质监所认为,在此案例中,游客在自由活动时,因购物忘记按时返回集合地,耽误了其中的一部分旅游行程,其责任应由自己承担。因为从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证言均表明,旅行社按合同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该夫妇耽误其中一部分旅游行程纯属自身过失所致,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过失责任。

  事情发生后,该夫妇以终止旅游要挟旅行社退款的行为欠妥,应该在旅游中或旅游结束后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当其要求得不到满足时,采取拒绝上车和自行购票返回的做法更不可取,因为其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和关于解除合同的基本要求。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谁违反了合同约定,谁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故其所花费的机票等费用应由他自己承担。余款退回机票个人承担

  质监所经过调查认为:1.被投诉人无明显的合同违约行为和过错。2.投诉人未按时归队而漏游,系自身过错造成,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3.投诉人在被投诉人解释和劝导下拒绝下一阶段的旅游行程,并以自身的行为终止旅游,违反了合同约定。对此,旅游质监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被投诉人在扣除已实际发生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投诉人;投诉人自行返回出发地的机票等费用由投诉人负担。外出旅游本是一件开心事,但这种开心不能以牺牲多数团友的利益为代价,这是每位将要旅游的市民都应知道的。本报记者徐微微实习生张子元记者电话:8105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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