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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包被盗后收到刷卡短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8:28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实习记者叶子青

  【金陵晚报报道】 2006年3月4日晚,张先生(化姓)和家人在一家商场内闲逛,突然接到一条短信,说他的招商银行信用卡刚刚消费了1.56万元。张先生下意识一摸口袋,钱包不见了!本以为又是短信诈骗的张先生急了,立即拨打了信用卡中心电话,将信用卡挂失。经过查询,信用卡就是在自己所处的商场内消费的。

  张先生马上打110报警,然后向商场服务中心询问。服务人员告诉张先生,这笔消费是在几分钟前,在钟表柜台的收银处进行的。民警赶到商场,对收银员了解情况。收银员回忆说,几分钟前有两名中年男子,来买过两次手表。第一次,他们拿了两块手表,总价值为4.6万元,但刷卡结账时,因为卡内金额不足没有成功。男子又立刻到柜台换了两块共价值1.56万元的表,刷卡成功,随后就拿着手表离开了商场。

  张先生认为既然第一次无法通过刷卡,收银员就应该有所警觉,但收银员反而鼓励小偷再次消费;使用者消费时,必须在账单上签字,和信用卡背面卡主签字的笔迹比对相同,才能允许消费,而账单上的签字和信用卡背面自己的签名明显不同,商场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商场表示,自己的工作没有失误,事情的起因是张先生没有把钱包看好。几次商谈后,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几天后,张先生将商场告上法院。据悉,鼓楼区法院已受理此案。(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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