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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摇轮椅的那位老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8: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5月下旬的一天,一位老人手摇着轮椅,怀揣一面锦旗,缓缓驶进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他激动地对接待人员说:“我要亲手将锦旗交给检察长董文清,是他帮助我解决了问题。”

  看着这位激动的老人,接待人员想起,就在今年的“五一”长假前夕,这位老人手摇轮椅来到院里,一定要面见检察长申诉案情。那天恰逢检察长接待日,面对这一位特殊的

申诉人,检察长董文清同控申部门的人员一起倾听了他的申诉。

  老人名叫王护群,今年63岁,是本县临城镇冯村人。他的老伴因为一起铁路交通事故,落下了半身不遂的毛病,常年卧病在床。

  “1997年4月,我儿子王卫星被邻居王春义殴打致重伤。警方收集证据后,将王春义拘捕到案。后来,法院判处王春义有期徒刑四年,附带民事赔偿4800元。”

  “判决生效后,王春义被交付执行,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执行。而且,我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存有异议,感觉还有另外一人参与了打架。9年来,我一直要求警方重新立案侦查、到法院要求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进行执行,但反映的情况一直没有结果。”

  听完王护群老人的申诉,刚上任半个月的董文清检察长心中沉甸甸的。他立即责成侦查监督部门迅速调查此事:“这个案子已经过去9年了,我们也可以不管,但是老人怎么办?谁来为他解决问题?我们必须履行职权给老人一个明确的答复。”

  董文清要求办案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并决定:能监督立案的监督警方立案;能协调法院执行判决的,尽快将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给予执行。如果以上措施因种种原因落实确有困难,一定要想尽办法做好老人的思想工作,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天,侦查监督科干警就赶赴冯村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虽然检察官们尽了最大努力,但由于案件时间已经太长,几经努力依然没有收集到有价值的证据。没有扎实的证据,监督立案这条路走不通了。办案人员决定尝试第二种解决办法——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调查发现,王春义已经刑满释放,他的两个孩子已由其父抚养多年,生活非常困难。王春义已无力执行民事赔偿部分,其父已为其抚养孩子多年,也不愿意代子履行民事判决部分。

  “王春义的父亲是县人大退休干部,有一定的法律常识,看他能不能出面做协调工作,帮助解决问题。”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办案人员开始跟王春义的父亲进行长谈。一天过去了,没有结果;两天过去了,依然没有结果。但是,办案人员没有放弃,第三天又来到了其家中,进行劝解工作。

  在不懈努力下,王春义的父亲终于答应,劝说儿子履行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并提供一定的帮助。很快,王春义与父亲凑足了钱。

  没有想到,自己申诉9年的案子15天就有了结果,王护群老人激动不已。这么多年,他手摇轮椅往返在冯村到县城这10公里的国道上,每一次往返要花费整整4个小时。

  最令老人伤心的是,每一次艰辛的申诉上访,都是失落和失望。这一次,他去了检察院一次,在家等了15天,就拿到了法律应该判给他的附带民事赔偿。老人激动万分,再次手摇轮椅,怀揣一面绣着自己心愿的锦旗来到了检察院。见到检察长,他眼中含着泪,一个劲儿地说:“谢谢!谢谢你们!”

路全 丽芳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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