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太生气,招了也不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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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8:40 沈阳今报 |
今报讯(首席记者隋冠卓实习生孙晓青)“我没有参与偷车。”周和平说。 “我当初以为是周和平把我供出去的,才说他偷车的。”王仁来同样语出惊人。两名辽沈1号特大盗车案的嫌疑犯都当庭翻供。 昨天的庭审进行到一半,因为要补充新证据,庭审延期。盗车百余辆变23辆 2005年4月,沈河区周先生丢失丰田4500吉普车。警方将周和平、王仁来抓获。在公安机关,两人分别交代曾盗窃宝马、丰田、三菱等高档吉普车多达38辆,其他类汽车百余辆,涉案金额超过了1000万元。 但在昨天的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周和平、王仁来共同盗窃车辆17起,周和平自己盗窃车辆6起,一共盗窃车辆23台,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当初招供是因为生气? 虽然指控的数量已经大大减少,两个人却双双翻供。周和平当庭表示并没有参与偷车,“起诉书中有17起是我从王仁来手里买的车,还有3起是从别人那儿买的,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每台我都是加了5000元卖出去的。” “我是2000年左右开始偷车的。一般就是先踩点儿,然后就卸车锁配钥匙,有时候当场配,有时候离开之后配,完了就偷走了。”王仁来当庭交代。王仁来也表示,整件事情是自己一人所为:“我以为是他把我供出来的,所以我就说是和他一起干的,当时太生气了。” 需要新证据延期审理“如果你当庭说谎,这种包庇行为也是一种犯罪!”公诉人说。 “我早就想好了!”王仁来一边颤腿,一边用脚踩着地板发出吱吱声响。 检察机关出示的一份周和平2005年5月18日的笔录,让周和平很有看法:“最后应该签‘与事实相符’,我故意签的‘与事实相付’,我没偷,这是故意给自己留的记号。” “我们需要提取和勘查新的物证,希望法院能够延期审理。”周和平的辩护律师当场提出了质疑。法庭经过合议之后决定,此案延期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