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未成年人量刑看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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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8:40 沈阳今报 |
重庆市检察院日前颁布施行《重庆市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公诉案件规定(试行)》,今后,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成长经历可为量刑提供依据。 《规定》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面调查制度。据了解,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公诉案件中,除犯罪事实、证据外,还将对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犯罪原因和帮教条件等进行调查。在法庭审理中,公诉人将向法庭出示上述调查形成的书面材料,在量刑 上,可为法院作出缓刑、从轻判决等提供依据。中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