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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不得变相放宽房贷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8:40 沈阳今报

  

上海不得变相放宽房贷条件
上海银监局最近特别发文,要求各银行审慎对待房贷新业务,严格控制借款人资质。上海银监局称,对于新推出的个人房贷产品,银行在业务推广中不得放宽和变相放宽对借款人的审核标准,应建立一套严密的营销、审核、授信管理和贷款风险评价体系,防止少数借款人利用银行贷款资金进行投机套利或挪用贷款从事不当经营活动。据《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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