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未经检定加油机 一律不得使用 质检总局要求严惩 克扣消费者油量作弊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9:08 南方日报

  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质检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质检部门进一步加强加油机和出租车计价器计量检定工作,防止消费者和出租车司机利益受损。

  通知要求,各地质检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加油站在用加油机的计量检定工作。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加油机,一律不得使用。要加大对相关计量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借油品涨价之机,利用加油

机进行各种形式的计量作弊克扣消费者油量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质检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出租车计价器计量检定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进行计量检定,不得擅自缩短检定周期,增加出租车司机的负担;要严格执行当地物价、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计量检定收费标准,不得自定标准乱收费,不得违规收取其他费用。

  通知要求,各地要设立并公开相应的举报投诉电话,及时接受和处理消费者和出租车司机关于加油站在用加油机和出租车计价器方面的计量投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