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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名在澳门申请且符合条件返港服刑囚犯顺利移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9:1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澳门六月七日电(记者黄鸿斌) 澳门特区保安司司长张国华七日表示,首名符合条件而又自愿回港的在澳香港囚犯,下午已顺利移交回香港继续服刑。

  张国华透露,现时于澳门监狱服刑及羁押的港人共有一百一十人,当中已有七十人向狱方申请返回香港服刑。他认为,在囚人回到原居地服刑,可获家人的定期探望,有助他们尽快改过自新,重返社会。但基于保安理由及澳港两地申请审批程式需时,是次未能安排

更多囚犯移交回港。

  移交手续在澳门外港客运码头禁区进行。该名在囚人由澳门监狱狱警押送至码头,完成签收后,由香港惩教署人员押送返港,过程顺利。

  首名被移交返港的在囚人二十三岁,因贩毒罪于二00四年十二月被澳门法院判刑八年半,即已于澳门监狱服刑一年六个月。

  港澳两地政府于二00二年首次就相互移交被判刑人士进行磋商,经多次会议及交流经验后达成共识,并于二00五年五月二十日,由澳门保安司司长张国华与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少光分别代表两地政府签署《移交被判刑人的安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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