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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政府违法用地是中了政绩和垄断的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9:14 南方网
  国际在线 毛飞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通过对2004年9月以来的用地进行检查发现,一些城市的违法用地宗数和面积数占新增建设用地宗数和面积数的比例很高,少的在60%左右,多的甚至在90%以上,且严重的土地违法问题几乎都与地方政府有关。(6月7日《经济参考报》)

  大约十年前,中央政府就明确提出要实施“最严厉的土地保护政策”。自1997年至

今,有关严格土地审批和管理的文件一个接一个。然而,“最严厉”的土地保护政策实施了将近十年,上亿亩的耕地流失了,几千万失地农民出现了,地方政府违法批地用地的问题更是愈演愈烈,这不能不令人想起那句“政策出不了中南海”的感慨。

  所有严格土地管理的政策都直指地方政府,但地方政府却深深陷在土地财政与土地金融之中不能自拔,违法用地仿佛成了一种戒不掉的毒瘾。

  地方政府热衷于大搞土地财政,依靠土地直接或间接地创造财政收入。扩张城市、占用耕地所带来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营业税、所得税、耕地占用税等各种税费,已成为地方政府预算内的支柱性收入,而拍卖土地得到的土地出让金则成为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

  地方政府热衷于开发土地金融,依靠土地换取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主要资金。地方政府有限的财力不足以支付各类规模浩大的基础建设资金,只能以土地或土地开发的增值为抵押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以高负债为代价换取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的“喜人”数字。

  归根结底,地方政府是中了政绩和垄断的毒,以至于上了违法用地的瘾。一方面,急功近利的政绩冲动让地方政府一门心思扑在GDP数字之上,他们需要引进更多的投资、招徕更多的商户、汲取更多的收入、编织更漂亮的经济发展图谱;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是一级土地市场的垄断者,他们拥有占地、用地、卖地的“绝对权力”,能够轻而易举地利用土地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因此,一旦“最严厉的土地保护政策”妨碍了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的进展,毒瘾缠身的地方政府必定会冲破法律和政策的束缚,不顾风险、不惜代价地“以地生财”,乐此不疲地享受其中病态的快感。

  面对泛滥的违法用地行为,国土资源部门不止一次表示要采取“最严厉”的打击措施。但是,“最严厉的保护政策”的前车之覆让我们担心,“最严厉”的打击措施未必能够遏制地方政府违法用地的势头。对于那些毒瘾发作、无法自拔的地方政府,治本之策只能是断去政绩和垄断这两个病根。

  一是要改革政府政绩考核体系,以彻底扭转错位和病态的政绩观,促使地方政府职能归位。政府不能醉心于“经营城市”、“发展经济”,而应致力于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二是打破政府对土地的垄断地位,特别要确保农民对土地有更充分的、有法律保障的权利。明确农民对土地有排他性使用权和自由转让权,政府的占地、用地、卖地行为不能逾越公民权利的藩篱。

  简言之,只有从源头上消解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欲望和能力,违法用地泛滥的局面才可能得到缓解,“最严格的土地保护政策”才名副其实。 (编辑: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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