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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黄药业同雷允上等9家企业签订“互监协议”彼此紧盯对方质量制药的卖药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9:21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张彩平)医药工商企业间签订监督协议:一旦在监督中发现问题有权单方面取消合作。昨天上海和黄药业正式同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签订“工商企业质量互监协议”。

  记者了解到,在医药企业间引入互相监督机制在全国尚属首创。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王龙兴在昨天的签约仪式上表示,医药企业互相进行监督的模式是对政府监管的补充,值得在全市范围推广。

  据悉,“工商企业质量互监协议”明确,工商企业要定期对合作伙伴的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检查人员管理和物料管理的软硬件;一经发现对方有不符合GMP、GSP要求的行为,立即要求对方整改,整改不到位,将中止合作关系,并向药监部门反映;所有医药工商企业与严重违法经营导致严重后果的企业永远终止合作关系。

  据了解,此次参与签订协议的包括上海和黄药业、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医药有限公司等10家沪上知名药业巨头。

  昨天上海和黄药业还向全国医药企业发出了倡议,希望他们能够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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