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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所有非煤矿山将依法持证生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9:25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6月7日讯 记者蔡岩红 记者今天从国家安监总局获悉,截至目前,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未按期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7477个非煤矿山企业全部进行了关闭。7月1日起,全国所有非煤矿山一律依法持证生产。

  据了解,截至2006年4月30日,全国共受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75823个,其中已颁证53088个。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按期完成不符合安全生

产条件的非煤矿山整改和关闭任务,国家安监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截至2006年6月30日,各地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自7月1日起,全国所有非煤矿山一律依法持证生产。

  对于已经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但不具备发证条件的非煤矿山,要根据整改方案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不得超过6月30日。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及时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依法实施关闭。对于需要进行资源整合的非煤矿山,一律先关闭后整合。整合后的企业,要按照新建企业依照《安全生产法》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后,再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

  通知重申,采矿许可证是非煤矿山依法生产的前提条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务必从严审查该条件。凡是没有采矿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已到期的非煤矿山,一律不得对其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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