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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30日前缴纳217.3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9:34 南方日报

  西门口广场一期业主遭遇维修基金纠纷,市房管局:

  开发商30日前缴纳217.3万元

  本报讯(记者/张睿)困扰广州市西门口广场一期近360户业主两年多的维修基金纠纷日前有了新进展。广州市房管局日前作出回应:责令开发商广州市盈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盈发房地产”)在30日前将西门口广场首期的217.3万元专项维修基金存入房管局指定的专用账户,并为业主办理广州市专项维修基金专用卡。业内人士指出,房管局此举为1998年10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现争议的住房维修基金缴存问题指出了方向。

  据了解,广州市西门口广场第一期是盈发房地产开发的物业。该项目于2001年7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02年底前,360户业主已全部入住。之后,由于相关法规“打架”,维修基金账户迟迟未能建立起来。业主们在同开发商多次交涉并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仍未果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于今年2月向荔湾区法院提起诉讼,向开发商追索217.3万元维修基金。

  荔湾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业主委员会的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遂裁定不受理。业主委员会又向广州市中院提起上诉,广州市中院维持一审裁定。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业委会在今年2月还同时向市房管局申请,要求开发商缴纳217.3万元维修基金。而到4月底,市房管局下达了责令开发商限期缴纳维修基金的通知书。该通知书责令开发商盈发房地产在今年6月30日前,将西门口广场的首期专项维修基金存入房管局指定专用账户,并为业主办理广州市专项维修基金专用卡。业主们担心的是,该案是否能尘埃落定还需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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