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径超80厘米大树动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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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9:36 南方新闻网 |
胸径超80厘米大树动不得 广州为名木古树打“保护伞”,违法迁移砍伐的最高罚十万元 本报讯(记者方夷敏实习生康殷通讯员绍琨杨瑛黄莺阮琳)近日,广州市市政园林局联合市建委发出通知,要求对胸径80厘米以上的大树以及28种珍稀濒危保护树种实行统一管 理,原则上不得砍伐或迁移。如果因违法迁移、砍伐或破坏古树名木(大树)致死的,可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百岁古木全市共两万多棵 据市政园林局介绍,这次重点保护的城市原有树木包括古树名木、胸径80厘米以上的大树以及28种珍稀濒危保护树种等。目前广州市在册现存古树名木842棵,有木棉、大叶榕、小叶榕和樟树等56个树种,而分布在全市胸径80厘米以上的大树一般都有100年左右树龄,估计达到了2万多棵。 工程规划选址为古树“让路” 近年来,随着地铁、道路等大型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陆续开工建设,越来越多的工程遇到了涉及砍伐、迁移、占用城市绿化的问题。 为此,广州市市政园林局联合市建委发出的《关于在工程建设中加强树木保护的通知》,要求严禁砍伐或迁移古树名木,对胸径80厘米以上的大树以及《珍稀濒危保护植物目录》(广东部分)所列的濒危树种与古树名木都实行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得砍伐或迁移。建设工程规划选址应予避让或在规划中予以保留这类树木。 砍伐古树致死最高罚十万元 《通知》还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对规划保留的树木进行必要的保护。其中,规定古树名木、胸径80厘米以上的大树以及濒危树种树冠边缘外5米范围内为保护范围。在保护范围内不准堆放物料,不得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程,除保护及加固设施外,不得设置建筑物、构筑物及架(埋)设各种过境管线,不得排放污水烟气,倾倒垃圾和使用明火,不得栽植缠绕古树名木的藤本植物。在施工过程中,为了避免树木受到损害,应在树木树干边缘外5米建立围蔽设施。 市政园林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建设过程中违法修剪或损害大树和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将按照《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如果因违法迁移、砍伐或破坏古树名木(大树)致死的,可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广州市重点保护珍稀濒危乔木(28种) ●一级保护植物:桫椤 ●二级保护植物:圆籽荷、蓖子三尖杉、格木、伞花木、猪血木、水松、狭叶坡垒、紫荆木、蕉木、四药门花、观光木 ●三级保护植物:苦梓、银钟花、黏木、油杉、凹叶厚朴、华南栲、青钩栲、沉水樟、乐东拟单性木莲、华南五针松、青檀、红椿、南方铁杉、长苞铁杉、任木、土沉香 图片: 市政工程要为名木古树留出保护空间。本报记者李向新实习生陈君成摄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