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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专业试行职称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9:39 南方日报

  从“评职称”向“考职称”过渡

  建筑工程专业试行职称改革

  首次考试7月下旬举行

  本报讯(记者/洪奕宜)深圳职称改革再出新招!记者昨日从市人事局获悉,从今年开始将在建筑工程专业系列启动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改革试点。这标志着深圳从以往的“评职称”向“考职称”改革,而首次职称考试时间定于今年7月下旬。

  目前取得职称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面向工作一定年限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的初次认定;二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三是通过各省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其中,评审是主要方式。但单一的职称评审存在不少弊端:如申报人的评审材料过度包装,会对评委产生误导;少数评委投“人情票”,影响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等。

  此次职称改革以建筑工程专业系列为试点,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筑工程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对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要求较高,提高职称评审质量的要求比较迫切,因此首先选择以此为试点。

  程序

  初级以考试代评审

  中级先考试后评审

  本次职称改革对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即以考试方式代替评审;对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即先考试,合格人员再申报材料参加评审。

  报考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报名考试、缴费之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由市考试指导中心发放合格证书,考试合格人员按申报评审的方式传送信息后,再将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评审表、学历证书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报送到建筑工程专业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申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报考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考试合格之后按申报评审的方式传送信息后,须将评审材料送建筑工程中评委日常工作部门,由其组织专家评审,市人事主管部门核准之后再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提醒

  考前不作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内容以《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分专业进行,具体为:结构、建材、城市规划、道桥、建筑设计、测绘、岩土、预决算、给排水、电气、暖通、燃气、施工专业。

  专业基础与应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划定参照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做法,由市人事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主管部门按一定比例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

  市人事部门提醒,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制,考前不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决定是否报考。建筑专业基础知识和应用考试成绩合格,是申请本专业技术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专业基础和应用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报考条件】

  与深圳企事业单位已签订聘约,并在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暂住证或人才居住证为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分别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按省人事厅规定,资历计算时间截至当年8月31日):

  ■初级职称:

  1.中专毕业,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大专毕业,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本科毕业,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4.硕士研究生毕业。

  经考试合格人员,还须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3个模块的考试并合格。

  ■中级职称: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5.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6.博士学位获得者。

  经考试合格人员,还须符合申报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要的外语、计算机、论文、业绩成果和实践等其他条件,并经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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