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真知味”战胜“真知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1:50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2006年6月7日,淄博天资商标事务所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来的(2006)商标异字第01070号“真知味及图”商标异议裁定书:广州番禺糖果有限公司对淄博天资商标事务所代理山东淄博巧媳妇仪器有限公司注册“真知味及图”商标异议理由不成立,第1758508“真知味及图”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这件商标异议案持续了三年左右时间。其实,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第1276463号“真

知棒”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糖”、“糖果”、“口香糖”、“泡泡糖”、“饼干”、“布丁”、“巧克力”、“巧克力饮料”、“冰淇淋”。被异议商标“真知味及图”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食用面粉”。双方商标使用商品、功能、用途等方面有一定区别,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构不成相同与近似,消费者不会对双方商标产生混淆。同时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恶意抄袭和抢注其商标缺乏事实依据,商标局不予支持。(郑保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