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电梯罢工”背后的“反公地悲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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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3:51 云网 |
□雷辉 某小区的一座楼里,其中的两部电梯全都“罢工”了,徒步上下楼的住户几乎个个汗流浃背、气喘吁吁。物业公司方面打算更换新的电梯,并得到了部分业主的响应。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并不是所有的业主都积极“掏腰包”,且部分业主搬走了,难以谋面,电梯购置费用因此至今没有凑齐。(6月5日《珠江晚报》)假若是某私人大楼的电梯坏了,不太 会出现因购置费凑不齐而不能更换电梯的情形。这是因为电梯作为私人的一项财产,其产权明晰而且集中,资源使用的效率也就很高。而报道中这个小区里的电梯就不一样了,这里的电梯的产权虽然也很明晰,属于所有的业主,但是产权却是分散和支离破碎的,存在着众多的所有权人,因而资源就得不到有效的利用。 这种局面就是英国经济学家哈丁所言的“反公地悲剧”———“反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其产权明晰,但同时是分散和支离破碎的,存在着众多的所有权人,每一个都有权使用“公地”,但与“公地”相反的是,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又都没有能力单独的使用“公地”,因此,没有人拥有真正有效的使用权,资源也得不到有效的利用。目前大量存在的物业管理权纠纷恰恰满足了“反公地悲剧”的模型。 显然,“反公地”的产权是支离破碎的产权,“反公地悲剧”则需要以整合产权来化解。具体到该小区的电梯上,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完善业主权利代理行使制度,设定对于怠于行使权利的业主代理权自动授权规则。与此同时,在立法层面,明确物业管理各方的法律定位,赋予政府相关部门相应监督与处罚的行政职能。我想,当产权得到整合之后,电梯购置费就不会因有人不交而凑不齐;当物业管理各方的法律定位明确之后,积极行使权力的业主将会更加积极,不积极的业主迫于处罚压力也会逐渐积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