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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见的手”调什么?解决普通居民住房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4:21 中国新闻网

  

“看得见的手”调什么?解决普通居民住房问题

  国务院确定六条措施 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中新社发 王璋闻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6月8日电为什么人们对房价迅速上涨反应如此强烈?因为这个问题直接关系

到他们能不能改善住房条件,甚至能不能住得起房。如果这个市场能够让中低收入家庭按照自己的收入状况,较好地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那么,普通老百姓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对房地产市场有那么多的意见。从这个意义上说,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不仅是“调”市场行为,更重要的是“调”政府自身的行为。

  今日出版的《人民日报》载文指出,综观世界各地的情况,很难找到一个国家是完全靠市场来解决所有人的住房问题的。这是因为,人们收入水平的不同,决定了市场机制在住房领域不是万能的。收入差距越大、贫困人口越多,有能力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家庭就越少,这个问题就越突出。所以,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上,我们还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

  那么,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应该调什么呢?

  我们可以回头看看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实物分配、低租金的福利制实行了40多年,没有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反而导致全民性的住房短缺。房改从提租补贴、出售公房,再到取消实物分配、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用了不到20年,就从根本上改变了公房低租金、福利性使用制度,城镇居民“等、靠、要”的福利性住房观念已经向商品化的观念转变。房改的成功之处在于,一是加快了城镇住宅建设,基本解决了居民住房的严重短缺问题,使之进入数量和质量并重的阶段;二是有效启动了居民住房消费,住宅建设成为国民经济的增长点,住宅与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确立了支柱产业的地位。

  但是,在改革过程中,许多城市政府把注意力放在了住房商品化上。我们虽然初步建立了市场配置住房资源的新机制,却没有完成社会主义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适合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住房还供不应求,据建设部公布的消息,还有70多个大中城市没有建立起廉租房制度。已经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还没有稳定的资金渠道,大量低薪收入的“夹心层”以及农民工的住房问题还有待研究解决。所以,房改并没有完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住房政策体系还很不完善。这应该是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令人高兴的是,这次九部门在《意见》中把着力点放在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供给上,同时要求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既扩大了市场作用的范围,又强调了政府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上的责任。如果各项调控政策能够在各地得到坚决的贯彻落实,就能有效地引导中国房地产业走向新的道路——解决普通居民住房问题。

  我们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充满期待。如果说,20多年的房改在房地产业展示了市场力量的巨大魔力,那么,在完善社会主义住房保障体系的道路上,则需要展现政府的责任和智慧了。(朱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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