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检察院荣获“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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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5:16 红网 |
红网6月8日讯(通讯员 梁世红) 6日,湘西州委州政府在州政府大礼堂召开了州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州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大会表彰了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吉首市检察院被授予“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 吉首市检察院现有干警64名,其中少数民族47人,占总人数的73%。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各族人民的共同繁荣与进 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吉首作出了贡献。稿源:红网 作者:梁世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