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梁平:顾客无辜受害农贸市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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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6:47 新华网 |
新华网重庆6月8日电(记者朱薇)重庆梁平县法院近日审结一起顾客在农贸市场内买菜无辜受害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判决渝江农贸市场对无辜受害的顾客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05年8月6日,罗世兰与渝江农贸市场摊位租赁人廖世洪夫妇因争摊位发生纠纷,罗世兰持刀欲伤害廖世洪之妻田居碧。渝江农贸市场管理工作人员王廷君等出面制止,罗世兰不服,在另一摊位抓一把剥切刀向市场工作人员王廷君掷去,结果将在渝江农贸市场买肉 的华永堂误伤,致华永堂伤残。而事后至今,罗世兰下落不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罗世兰在渝江农贸市场因纠纷持刀行凶,渝江农贸市场管理员予以适当制止并无不当,原告华永堂受伤是因被告罗世兰的直接侵害行为引起,但原告华永堂作为一般消费个体进入渝江农贸市场进行合法正当交易,无辜受害,渝江农贸市场作为市场的经营管理人应在其能够防止和制止损害的范围内,对进入市场消费的个体尽安全保障义务,虽然渝江农贸市场从侵权责任的角度上并无过失,但基于直接侵权人下落不明的情形下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罗世兰直接赔偿华永堂13624.20元,梁平县渝江农贸市场补充赔偿华永堂9082.80元,渝江农贸市场向华永堂补充赔偿后,可以全额向罗世兰追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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