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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登记险花双重中介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7:17 生活报

  本报记者 徐生文

  “我买了一套房子,却要花两家中介的中介费,你说这事冤不冤。”5日,哈市市民钟女士打电话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闹心事。

  今年5月初,钟女士想买一套二手房,为了扩大信息来源渠道,她在好几家房屋中介

公司登记了求购信息。5月13日,一家中介的工作人员向钟女士推荐了位于通达街的一套房子,看过房子谈好价钱后,当中介与双方约定签合同时,卖房人却没有到场,电话里说房子不卖了。5月22日,另一家中介的业务员也通知她看房子,看房时钟女士发现是自己看过的那套,房主之所以不卖,是因为房价上涨,觉得自己有点儿亏,于是,钟女士出了稍微高一些的价格,买下了这套房子,并向促成合同签订的这家中介交纳了中介费。

  但是没想到,前面的那家中介认为这套房子买卖经其推荐,促成了合同签订的条件;钟女士通过其他中介进行交易,属自行交易,违反了委托合同的约定,要承担相应责任,必须向他们交付相应的“中介费”。

  “同一套房源,在前一家中介没有成交,在第二家成交了,现在第一家来追讨中介费,我实在是有点儿弄不懂。”钟女士疑惑:“我真的该交双份费用吗?”

  就此事某律师事务所的郎国林律师认为,上家中介无权要求钟女士支付费用。上家公司虽然向买主提供了房源信息,但并没实际成交,是下家中介再次提供房源信息,并最终促成交易,钟女士按照与下家的约定交付了中介费,这种情况不能视为自行交易。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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