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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民俗”不能“庸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8:00 光明网
倪洋军

  国务院日前批准了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春节、端午节、中医诊法、针灸、梁祝传说、景德镇制瓷、茅台酒酿制、昆曲、京剧等榜上有名。该名录共分为10大类518项,其中传统戏剧以92项的入选数量名列名录榜首。(2006年6月3日《人民日报》)

  这次,国务院将包括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火把节、那达慕等70项民俗节日,列入了民俗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俗

文化的尊重和重视。

  民俗是民族精神的具体体现。可是近些年来,民间的很多风俗,开始变了味。比如清明节,出现了诸如焚烧“轿车”、“小姐”等一些“另类”祭祀;端午节出现了诸如“奢华粽子”、“过度包装”等“另类”粽子;中秋节出现了诸如“高价月饼”或“月饼搭售”等“不良”现象。诸如此类的一些现象和问题,一方面反映了我们的民族文化出现了变异,另一方面反映了我们的道德水准出现了偏差。那些原本体现亲情、友情的节日被逐渐地加以淡化,取而代之的是铺张浪费、腐朽没落等低级趣味的滋生和蔓延,这不得不引起我们政府和人民的高度警醒。

  希望党和国家在重视和尊重民俗文化的同时,能够化大力气纯洁社会风气,要向社会公众普及和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增强公众的道德意识,提升民俗文化的品味;同时,要加强社会法制建设,强化市场监督和引导,提高法制建设水平。作为我们每一个人,一定要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抛弃“媚俗”心态,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做明荣知耻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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