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泼男友 女孩求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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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02:59 华夏时报 | ||
被告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庭审时数次情绪失控 本报记者彭信琼报道“不用再审了,直接判我死刑得了。”昨天上午,被控用硫酸泼男友、用尖刀和气手枪杀害男友父亲的刘晶晶,在市一中院的法庭上大喊。 昨天上午的一中院23号法庭,成了近年来庭审时最“闹”的法庭。当公诉人宣读完 起诉书后,面容清秀的刘晶晶就开始声嘶力竭地哭喊:“判15年和判死刑都一样,反正我不想活了,不用再审了,直接判我死刑得了!”“被告人,你要冷静一下,这里是法庭!”法官赶紧制止,可刘晶晶在被告席上扭过头,看着辩护席上的母亲继续哭喊:“我20多岁的人,赔他50多岁人的命,他们会满意的。妈,我真的不想活了,我受够了……”听到这样的话,她的母亲泪如雨下。 由于刘晶晶的情绪失控,庭审被迫数次中断。法警将她押出了法庭,等她平静后,才又被带上法庭。据检方指控,刘晶晶因恋爱问题与男友翟某产生矛盾,当翟某提出分手后,刘晶晶心存不满而蓄意报复。去年3月13日下午两点左右,刘晶晶携带事先准备的硫酸、气手枪、尖刀等物,尾随翟某父子到海淀区大钟寺国际广场工地西侧,趁翟某不备,把硫酸泼在翟某的头部、背部,造成翟某重伤。当翟某的父亲上前阻拦时,刘晶晶掏出尖刀刺其胸部、背部,翟某的父亲倒地后,刘晶晶又用气手枪向其射击,翟某的父亲当场死亡。 检方认为,刘晶晶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刘晶晶归案后,经司法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由于刘晶晶数次情绪失控,庭审只进行到法庭调查阶段便休庭。
图为刘晶晶情绪失控,被带出法庭。■本报通讯员王文波/摄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