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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小区送货坠两米深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02:59 华夏时报

  个体商户诉小区物业管理不严

  本报记者彭信琼报道城外诚个体商户陈先生在为客户送货时,不慎掉进了客户所在小区一个两米多深的坑里造成骨折。目前生活不能自理的陈先生告小区物业管理不严,要求物业赔偿损失16200元。

  陈先生起诉称,2006年2月5日下午两点多钟,他给丰台区海户西里一小区的业主送货。按照被告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陈先生把货物卸在楼下的地上,车必须停到地下室的停车场。该地下停车场灯光非常暗,也没有任何标志。陈先生把车停好后,在一个出口处刚往前迈了一步,就掉进了两米多深的坑里,当时昏迷。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物业人员才听到陈先生的叫喊,用梯子将其救起。

  后来,物业公司派3人开着陈先生的车,把陈先生送到北京博爱医院治疗。经检查,陈先生为腰脊椎骨骨折,需要卧床静养。当时,物业公司只是付了检查费就匆匆走了。此后,陈先生的家属和物业协商该问题时,物业不予解决。

  目前,丰台法院正在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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