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机动车须上“交强险” 首批10家保险公司获得经营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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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05:57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6月8日电记者8日获悉,中国保监会依法核准了第一批10家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 “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根据国务院3月28日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自7月1日起,全国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都应当在3个月内上“交强险”。 首批10家名单如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专家提醒消费者,“交强险”实施后,原有商业三者险保单尚未到期的,原保单继续有效,期满后再及时续保“交强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