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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虽然为房屋租赁准备有免费的合同文本,但不少房东只采取口头约定——你租的房子手续齐全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05:57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租房者的困惑

  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小许想租间房屋住,为了省去不必要的纠纷,小许特地查了《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了解其中的细节。经过一番折腾,小许顺利地搬进了离单位不远的一间民房。但等记者再见到他时,却丝毫找不到租房后的那种兴奋。

  “房东并没有《条例》规定的房屋租赁证;规范合同也省了,只做了个简单的口头约定;这就是房东给我开具的发票。”小许苦着脸递过来一张被揉得不成样子的入库单,上面稀疏地罗列着水、电表的起止和已交纳的房租数额。当事人姓名、房子规格、租赁期限都无从寻觅。

  小许有些担心:《条例》规定很详细,但实际租房却怎么这般敷衍,以后万一发生纠纷怎么办?

  管理部门的苦恼

  带着小许的困惑,记者走进了郑州市金水区私有房屋租赁管理所(以下简称私房所)。“按照郑州市2002年颁布的《条例》规定,房屋租赁交易中,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该带着规范的合同文本到私房所登记备案,但实际操作中,很多房屋出租者都没有这样做。”私房所的陈所长无奈地说。

  据她介绍,私房所虽然为房屋出租双方准备了免费的参考合同文本,流程也一再简化,但前来登记备案的人还是非常少,更多时候是“上门确定租赁的事实,然后‘逼着’双方办理手续”。

  陈所长还证实,“房屋租赁牵涉面太广、流动性很强,诸多部门间又缺乏必要的沟通,不仅我们房管部门的登记备案难以落到实处,公安部门的流动人口管理、税务部门的房产税征收也面临着管理死角。我们20多号人一上班就扎进社区去了,但还是感觉到人手不够。”

  房屋租赁管理的未来

  郑州市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的张副处长向记者介绍,像小许租房子的遭遇在城中村更为常见。“下一步,我们将与公安、税务部门协调,把房屋租赁登记、流动人口管理、税务征收一起来抓,届时依据《条例》办事的情况会更普遍。”张副处长扬起《条例》向记者肯定。②6

  □本报记者马国华徐德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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