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亚平轮申请亿顺轮被扣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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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09:18 法制日报 |
被扣船舶所有人须提供担保否则会被拍卖 申请扣押方须在30日起诉否则会解除扣押 本报深圳6月8日电 记者李伟雄 通讯员曾惠芬 5月31日发生在深圳蛇口海域的液化气船“亚平”轮和杂货船“亿顺”轮碰撞事件现已进入司法程序。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根 据“亚平”轮所有人广西防城港西南海洋运输有限公司的申请,昨日在深圳赤湾港扣押了“亿顺”轮,并对“亿顺”轮上的船舶证书、航海日志等文件进行了证据保全。今年5月31日,装有520吨液化气的“亚平”轮与“亿顺”轮相撞后,船上装卸气体的开关处泄漏,造成液化气泄漏,船舱进水,“亚平”轮最终在深圳凯丰码头以西2.5海里处冲滩搁浅。深圳海事部门在相关单位配合下,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了液化气泄漏,并设防监控,使事故损失没有进一步扩大,近岸区域的居民生活也基本未受影响。“亿顺”轮在碰撞后船艏右舷水线下受损,但可自行航行,并停靠赤湾港。“亿顺”轮的船舶所有人福建惠安县浮山船务有限公司派人从福建赶到深圳处理碰撞事故,并安排其他船舶对“亿顺”轮的货物进行了转驳。 西南海洋公司在本月6日提交法院的扣押申请书中称,碰撞事故造成“亚平”轮的救助费、修理费、船期等损失预计达人民币450万元。 按照法律规定,船舶被扣押后,被扣船舶的所有人必须向法院或申请扣押方提供担保,否则扣押期届满后,申请扣押方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拍卖价款由法院保管,并在案件结束后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向债权人进行分配。但船舶扣押后,申请扣押方必须在30日内提起诉讼,否则海事法院会依法解除扣押。船舶碰撞属于海事法院专门管辖的案件,由于船舶碰撞责任认定的特殊性,《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对审理此类案件的程序进行了特别规定。海事法院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对事故原因和责任分配进行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