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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起法律之伞 守护民族精神家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09:18 法制日报

  编者按

  明天是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这在文化遗产保护愈来愈成为浪潮的今天,意义非同小可。

  文化遗产对一个国家、民族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文化遗产保护对象、范围和程度

的认识在不断扩大和加深;保护对象的价值标准和保护方式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向。顺应这些变化,我国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力度正日益得到增强,并取得了不小的成就。

  守护行动

  守望者追回珍贵文物百余件

  本报记者 台建林 张亦嵘

  一千年前,陕西省蓝田县出了个吕氏望族。吕氏四兄弟保护文物,创建“碑林”,被誉为“吕门四贤”。

  一千年后一个深夜,一声爆响,吕氏家族墓穴被炸开一个洞口,盗掘者从“吕门四贤”的遗骨旁抓起一件件宝物,仓皇逃窜。

  接连几个夜晚,一股肃杀之气,在蓝田县几座古墓周围萦绕。

  古墓周围,埋伏下西安市公安局二处五大队的民警们。2006年1月10日,韩清龙大队长接到情报,调集队里所有警力,在古墓周围撒开网,准备抓捕前来盗墓的人。

  可是,一连守了3天,也没见到盗墓贼的影子。附近五里头村村民告诉民警们,1月9日晚上,听到村东北方向有过沉闷的爆炸声。

  “坏了,这伙盗墓贼已经得手了!”民警们赶到现场,发现被炸开的确实是个古墓,而且竟是县里保护的北宋望族吕氏家族的墓群。墓室已被盗掘一空。

  “不要问我是谁,我知道你是谁”,1月12日15时,一个办案民警手机上来了条短信,举报一件大案,称蓝田一古墓被盗,现大批文物已到西安,两个参与盗墓的贼住进了西安某酒店。落款是“知情人”。

  这短信与9日的爆炸掘墓案有多大关系?大队长韩清龙正在琢磨呢,办公桌的电话响了,一个陌生人的声音:短信看了吧,是真的,不信,你就去酒店看看。

  没等他回话,电话断了。

  宁可信其有,不可错过机会。13日晚,韩大队长带侦查员去了陌生人举报的西安市某大酒店,并且传讯了短信上提到的“两个盗墓贼”。

  经过调查,熊义方、丁新现两个同为34岁的河南籍男子的确有犯罪嫌疑。

  很快,二人交代,他们是受蓝田县五里村人吕富平和西安市人邱兆军的指使,1月9日采用爆破手段挖盗古墓的,熊义方还交代,盗窃的文物都藏在吕富平的家里。

  14日中午,办案民警让熊义方给吕富平打电话。熊在电话里称,要与吕富平喝喝酒。狡猾的吕富平在电话里问熊义方,是不是出事了?如果是,你就用普通话说。熊义方马上不用河南话改说普通话,吕富平就挂了电话。

  熊义方回音的变化,引起了办案民警的警觉。通过进一步的排查,民警摸到西安市东郊一家属院内,发现了吕富平的踪迹。下午三点多,吕富平出现了。就在他打开车门的当口,守候民警冲上前将他抓获。

  吕富平倒是痛快,当场缴出一个箱子,内装青铜器、石尊、石佛之类的文物55件。内有国家一级文物1件,二级文物4件,三级文物27件。他还主动检举,说还有两箱文物在邱兆军处。

  也许是听到风声,1月22日,邱兆军到公安局自首。但是,归案后的邱兆军交代说,自己并没有藏匿文物,他们盗挖的文物都藏在吕富平家里了。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案发前吕富平和邱兆军曾口头约定:万一盗墓事情败露,当被讯问所盗文物的去向时,就互相推诿,“你说我拿了,我称你拿了”,踢皮球,让警方找不到东西。

  民警在这俩人的互相推诿中寻找破绽,最先将吕富平的心理防线攻破。吕富平交代,文物确实被自己藏匿了。办案民警再次到吕富平家搜查,撬开他家的地板,现出大量文物,内有宋代的青釉刻花花口瓶、镶银花口青釉刻花钵,宋代围棋子,包金包银耀州瓷器碗等大量珍贵的耀州瓷器。

  这样,从古墓葬出土的119件被盗文物全部被追回。经陕西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被盗的宝物中,宋代镶银青釉执壶、镶银花口青釉刻花钵、宋代“政和”铭三足歙砚,为国家一级文物,另有国家二级文物11件,国家三级文物47件。

  “一案盗掘3件国家一级文物,这在多年来都是罕见的!”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三处三大队大队长郝斌,感慨此案盗掘文物之多,级别之高,实乃他所经手办理的最大一件文物案件。

  民间守护

  令人不可小视的力量

  本报通讯员 马磊

  “民间文化守望者实际上就是我们民间文化事业的脊梁。他们以舍我其谁的精神,把整个民族的文化使命放在自己背上。他们是用身体做围栏,保护着我们的精神家园。”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这样称赞道。

  “如果只是消极等待政府加大保护力度,就将错过抢救保护文物的好机会,大量珍贵文物将遭受较大程度的毁损或灭失。”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说。

  就像国务委员陈至立要求的那样,有民间力量的参与,就会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格局”。

  村民自建怀梆剧社

  6月7日上午,震耳欲聋的爆竹声中,河南省“武陟县乔庙乡冯丈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匾额被揭开幕布。参加当天活动的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戏曲研究专家刘景亮说:“据我所知,这是全国第一家民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组织。”

  与中心同时成立的是名为“稻花香”的怀梆剧社。就在几天前,国务院刚刚公布了第一批共518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怀梆名列其中。

  怀梆是中原地区较古老的地方剧种之一,已有三百多年历史。如今冯丈村会唱怀梆的老艺人只有6位了,平均年龄76岁,把祖宗的好东西传下来是他们成立“中心”和“稻花香”的初衷。冯丈村村支书丁恒昌介绍。

  促成这个“中心”的丁永祥老师来自河南师范大学,他的老家就在冯丈村。当他着手筹建“中心”时,没想到当地村委和群众异常支持。

  37岁的薛更银是第一次从丁永祥嘴里听到“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词的。他说,如今冯丈村的村民都能熟练地说出这个“陌生”的词语,都知道怀梆已经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了。

  夺回四大名著商标权

  一次出席中国游戏产业年会时,广东省红徽商标事务所董事长廖俊铭从一个演讲中得知,日本公司抢注了四大名著游戏商标。

  廖俊铭是中国知识产权研究学会的资深会员,出于职业的敏感,他感到,此次抢注不仅会给中国动漫业带来打击,更侵犯了我国的文化遗产。他担心,“以青少年为主的数以亿计的游戏玩家,阅历不足,如果日本企业把一些四大名著中压根儿没有或者相反的内容放进游戏中加以传播,其后果不堪设想”。

  后来,廖俊铭说服了浙江省一动漫企业向商标局提出了异议。廖俊铭说,他只是起了个牵头的作用,他期望最终把“四大名著”的商标权夺回来。

  有一帮人盯着长城

  “现在长城学会已经完全改变方针,这个改变是从吸引几个农民会员开始的。”中国长城学会秘书长董耀会介绍说。

  李亚忠,一个普通农民,10年来痴迷长城考古研究,在辽宁省辽阳市北三道壕村太子河畔找到燕长城的踪迹,使一度流行的“燕长城在辽境内消失”的说法失去根据,一个农民的考察成果得到长城考古界的极大重视。

  作为明代长城守城将军的后人,三十多年来,河北省抚宁县农民孙振元每天都要到长城上“巡视”。

  看到长城砖松动了,孙振元就要给固定一下;看到有人破坏长城,他就会上前阻止。为了制止村民在长城缝里翻蝎子,他还跑到县里采购站说服站长不要再收购蝎子。

  “真正在日夜守候着长城的人,是拿不到什么报酬的,但是他们愿意去做。”董耀会说。

  ……

  政府守护

  法律保护文化遗产一刻也未停息

  本报记者 张亦嵘 台建林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5月25日,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公布完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和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后说。

  此时,距去年7月21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对11位学者联名上书设立文化遗产日作出批示,仅仅10个月。

  批示作出的两个月后,即同年12月22日,国务院就“文化遗产日”的设立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将文化遗产保护提升到“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也就是这个“通知”告诉炎黄子孙们,设立“文化遗产日”旨在“进一步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

  文化遗产日的公布方式,让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颇为感慨:“原来我以为由国务院办公厅发个通知就行了,这也是一般的惯例。但这一次,温家宝总理主持会议说以国务院的名义发这个通知,规格上去了。”

  单霁翔说,这是国务院第一次从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发通知,等于是把文物的保护扩大到文化遗产的保护,比1987年以国务院名义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要进了一步。

  两次都参与了国务院通知起草工作的文物学家谢辰生,对两份通知进行了对比。

  1987年的国务院通知将文物的保护摆在了突出位置,明确了保护是利用的前提,“离开了保护就不可能发挥文物的作用”。去年国务院发的这份通知则强调了责任追究并扩大了文物的保护范围。

  谢辰生说:“比如,因执法不力造成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的,要追究有关执法机关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和村镇的保护等。”

  “比如,明确了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有针对性地指出,坚决避免和纠正过度开发利用文化遗产,特别是将文物作为或变相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违法行为,相关重大建设项目,必须建立公示制度等。”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纷纷出台保护法规

  我国用法律保护文化遗产的尝试,一刻也没有停止过。

  多年来,依据文物保护法,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制定了三十余项规范性文件和管理规定。我国还加入了《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等与文化遗产保护有关的4个国际公约。此外,一批地方法规和规章制度也先后出台。

  “江南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的黄土埋皇上。”

  陕西曾是古代中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先后有周、秦、汉、唐等13个封建王朝在此建都,长达1100多年。帝王将相们留在陕西的印记,首推各类文物。

  祖先留下众多文化遗产,对陕西人来说,是财富,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2001年,陕西省人大颁布了《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这是我国目前有关革命遗址保护的第一部专项地方法规。

  2002年,陕西省政府出台《陕西省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人大批准《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

  2003年,陕西省文物局与省公安厅、省宗教局联合制定了《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陕西省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汇编相关文物保护的法规,发给文物保护员。要求市、县、乡政府层层落实田野文物保护责任,群体性田野文物犯罪活动基本得到遏制。

  2005年,省人大颁布《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陕西省文物局成立执法督察处,部分市县也成立了文物执法机构,加大了文物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据了解,全省70%以上的文博单位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已经达标,对没有达到安全等级标准单位的珍贵文物实行集中代管。针对田野文物安全问题,探索出技术防范的新途径,地波探测装置在汉平陵试点成功,使盗墓活动能被及时发现。

  从建国之初到1990年,平均下来,北京市每年的文物保护经费仅有四五百万元;从1991年到2000年,这个数字跃升到了千万元;而从2000年至今,北京市平均每年的文物保护经费达到了创纪录的上亿元。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将结束没有法律状态

  从去年开始,新疆南部的阿瓦提县政府,每年出资近九万元,用于解决民间艺人的生活和民间艺术传承问题。14位长期以来无人问津的民间老艺人,现在每月可获得450元艺术津贴。

  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潘宗白介绍,上世纪的普查资料表明,江苏共收集了民间文学资料2亿多字,民间音乐12800余首,民间舞蹈1600个,民间戏曲传统剧目6000多个。现在,许多传统工艺和民间艺术面临艺绝人亡,为了保护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没有专门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江苏先行一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于是《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出台了。

  条例(草案)规定,江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级保护制度。具有代表性或者做出重要贡献的传承人和传承单位,由省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核准,授予杰出传承人和优秀传承单位称号,获得杰出传承人称号的传承人可以享受地方政府津贴。

  鉴于一些不当攫取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现象,条例(草案)规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按照法定程序确定密级,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列入保密范围的技艺,要依照法定方式途径进行传播、传授和转让。对侵占、破坏国家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资料、实物的,按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历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要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陆续提出了许多议案、建议和提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立法工作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开始的。

  1998年以来,文化部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共同在全国范围开展了广泛深入的立法调研。

  2002年8月,文化部向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报送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建议稿)。在此基础上,教科文卫委员会又针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专题研究,形成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设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

  目前,根据我国参加国际公约的承诺,该法的名称拟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立档、保存、研究、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等方面都有具体规定。目前,这部法律正在审议之中。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着力强调3大制度的建设:

  第一,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是本法的核心制度。

  第二,传承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是要建立以人为核心、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与文物保护法的重大区别。

  第三,保障制度,即在人、财、物等各个方面保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项行政措施得以落实,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鼓励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基金;防止开发性破坏;加强资源保护;建立传统技艺保密制度;建立珍贵、稀有实物资料出境的限制制度。

  法律、法规、文件

  1982年发布的文物保护法是我国文物事业的第一部法律。2002年10月,文物保护法被重新修订。该法确定了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195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196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指示》1973年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护古窑址的通知》197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外贸部、商业部、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商业管理和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政策的意见》198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历史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等《关于加强古建筑和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工作的请示报告》1982年国务院批转国家建委等部门《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

  海关总署、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加强文物出口监管公告》1984年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对古钱币抢救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民委《关于抢救整理少数民族古籍的请示》1985年国务院发布《革命纪念馆工作试行条例》198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打击盗掘和走私文物活动的通告》《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1989年国务院颁布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93年国家文物局、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

  《关于在当前开发区建设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加强文物保护的通知》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散见他处的规定

  198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关于加强全国民族医药工作的几点意见》:……努力继续、发掘、整理和提高民族医药学这一宝贵的文化遗产……1982年宪法第二十二条: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水土保持条例第八条:……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名胜古迹和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区,禁止开荒、挖沙和开山炸石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要有选择地整理出版中外文化遗产和各种思想资料……1984年国务院批转国家民委、国家出版局《关于大力加强少数民族文字图书出版工作的报告》指出,要努力发掘、抢救民族文化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八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护民族的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1990年城市规划法第十四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注意……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传统风貌……2000年文化部、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于濒于灭绝的民族民间绝技、绝活等文化遗产要抓紧抢救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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