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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何以导致执法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10:41 四川新闻网

  在某些时候,“相互配合”或者成了形式,或者成了违规的“遮羞布”;“相互协调”或者成了扯皮的代名词,或者成了逃避责任的“挡箭牌”。“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不仅没有达到应有的执法目的,反而无端浪费了行政资源 据《新华每日电讯》6月4日报道,尽管媒体对浙江一些企业使用回收塑料生产食品容器的现象进行了多次集中报道,地方政府也多次进行大规模的检查,但至今,一些厂商仍在使用回收的医疗器械、光盘、手机等劣质塑料制作食品容器。据记者了解,在食品容器的管理上,质监、工商和卫生等部

门各有分工,“管的部门多了就往往管不好,龙多不治水”。专家分析,多重管理成为行政管理的尴尬,监管权在无休止的“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中被大量消耗。

  报道说,在生产“毒奶瓶”较集中的地方,几乎所有的生产者都承认,只要是劣质原料,行家一看就知,根本骗不了人。然而奇怪的是,当地质监、工商等管理部门却不是推脱不知道,就是说检查结果“合格”,似乎谁都对此不承担责任。在多个执法部门的“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中,“毒奶瓶”的生产难以遏制。

  事实上,类似的执法尴尬现象并不是个别的。比如前不久媒体报道说,长沙市芙蓉区一位患病流浪者在派出所、救助站、120三方“责权争论”中延误治疗而死去;云南昆明一些人利用森林托管“圈钱”,林业、公安、银监、工商等多部门都以本部门缺乏执法依据为由,不肯参与治理等等,都存在相似的问题。

  在这些事例中,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监管的事情比较麻烦,且有关部门没有利益可言。而与此同时,一些对管理部门有利的事,即使需要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一些管理部门也愿意独自“承担责任”———比如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的陕西潼关工商部门到高速公路上查假事件;比如铁路上发生了车祸,铁路警察只让铁路医院救治而不让地方急救中心救人的事件。还有,为了本地区的利益,本来应该互相监督的,也都能“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地轻松过关,如一些地方招商引资中明显违背环保法规的项目,往往可以在各部门的一路“绿灯”中上马。

  多个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本是通过联合执法、规范执法,优化行政管理,同时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然而,在一些地方,在某些时候,“相互配合”或者成了形式,或者成了违规的“遮羞布”;“相互协调”或者成了扯皮的代名词,或者成了逃避责任的“挡箭牌”。“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不仅没有达到应有的执法目的,反而变成“你不管,我也不管”,“要我管,其它部门也得跟着”的情形,行政资源被无端浪费。在如此“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下,本来应该通过大家努力及时治理的事,没有得到及时治理,应该及时制止的现象没有得到及时制止,甚至一些原本简单的问题,最终演变成了老大难问题。

   “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导致的此类执法尴尬,应该引起关注。有关部门应该改革和完善执法机制,明确行政部门的执法边界,通过规范共同执法行为的责与权,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优势,避免类似的问题出现。(本报评论员郭振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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