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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食街整改措施查封两家无证门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10:47 南方新闻网

  提出食街整改措施查封两家无证门店

  有居民表示,有关部门应当对整改结果统一验收

  上期调查回音

  本报昨日报道了下梅林文体公园文体活动用房被用作经营餐饮一事,昨天上午,梅林街道办就开展行动,查封了这里的两家无证无照门店。

  据介绍,下梅林文体公园附近居民3月份已经通过有关渠道投诉这一问题,福田区领导对居民投诉高度重视,随后福田区专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相关情况作了调查,撰写了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认为,公园的配套文体活动用房属民营资本投入,是商业配套性质。发展商为提升公园文化品位做了许多努力,自费组织了许多公益性活动,应给予肯定。

  调查报告中说,下梅林文体公园周边正在经营的商家共有20家,按照规定,用于文体服务和办公等配套项目占70%左右,余下的为餐饮、美容美发、汽车美容等经营单位。但是,在文体活动用房被出售后,少数小业主在利益驱动下,因为文体项目商业利益难以体现,未从事文体项目经营,而是将物业出租给一些个体经营者,任其选择经营项目,从而使部分商业配套场所未按规划要求使用。

  福田区提出了四项整改措施,一是坚决取缔不符合规定的无牌无证门店,对超范围经营的商铺由工商部门限期进行整治处理;二是对于已经取得了环保部门立项的餐饮门店,限期按环保标准进行油烟排放和噪音整改,待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证照手续,未取得环保立项手续的餐饮门店劝其转业;三是优先办理属于文化体育服务性质的商业牌照;四是引导业主依法经营和租赁物业,强化文化服务观念,将未租和退租的门店开发经营文体服务项目。

  梅林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这些整改措施由各有关部门督促进行,至于落实的怎么样没有统一检查。

  有居民认为,似乎没有进行什么看得见的整改措施,有关部门应当对整改结果进行统一验收。

  本版统筹:本报记者宋元晖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宋元晖刘延春孙天明张小玲徐维强温元元张璟通讯员何新钟筱林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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