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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物价局制定临时售价 管道天然气每立方米4.1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11:01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林馥盛)天然气的脚步越来越近了!近期我市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将向部分用户开通管道天然气,市物价局根据有关规定和经营成本,并结合市场的实际,相应制定了该司管道天然气的临时销售价格,居民用户每立方米4.10元,工商用户暂由供求双方协商定价(报物价部门备案)。

  据业内人士介绍,天然气最显著的特点是安全、环保和低价。天然气比空气轻,泄

漏后很快扩散到大气中,因而更加安全。这与原先使用的液化石油气比空气重,容易淤积产生危险的特性形成强烈对比。同时,我市的天然气经过了深冷液化再重新气化,因此非常纯净,不含任何杂质。它的主要成分是甲烷,燃烧后为二氧化碳和水,无硫化物、颗粒物排放,这将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大大减少阴霾天气。

  物价部门指出,鉴于我市天然气的推广尚处于起步阶段,本次制定的价格为临时销售价,今后将视成本和市场变化情况再作调整。

  (责任编辑:蔡英、郑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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