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游泳家长要陪 市体育部门给泳场定新规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16:2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记者苏硕元报道:昨天,市体育局专门召集我市游泳场所经营者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就安全方面提出一系列新的规定。规定中提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紧急通知的要求,不准让中小学生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另外,对泳场的安全措施也提出具体要求,如:海水泳场则应设有危险区域标志和 有效的安全防护网,设有指挥(了望)台,每100米海岸线配备1名固定救生员,还要有流动救生员和医务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