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我国残疾人维权机构达257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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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17:02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6月9日电(杨维汉、李鹏)记者9日从中国残联获悉,“十五”期间,我国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机构达到2574个,3100多个法律事务所接受委托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残疾人接受法律援助和服务35.8万人次,查处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大要案447件。残疾人维权工作稳步推进。 国务院近日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对 残疾人维权提出了新要求。纲要提出,要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推动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的修订,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需求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在全国100个城市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增强社会公众无障碍意识。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一直是残疾人工作的主题。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表示,虽然“十五”期间我国残疾人维权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我国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还很不健全,法律法规也不完善。应该从立法源头维护残疾人权益,在涉及残疾人利益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听取并采纳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意见,广泛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解决贫困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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