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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用5年让1800万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17:1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9日电(杨维汉、李鹏)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的主要途径。国务院近日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中提出,“十一五”期间,国家将扶持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75万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1800万人。

  纲要对“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就业还提出了若干任务指标:完善残疾人就业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体系;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培养、培训盲人按摩人员5万名,使盲人按摩人员总数达到14万名。

  纲要对完成任务指标明确了以下主要措施: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严格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保专款专用。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完善优惠政策和措施,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加强各级残联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个体开业、集体从业和按比例就业提供职业指导和培训服务;要拓展服务项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发挥中、高等医学院校按摩专业优势,培养残疾人医疗按摩人员。

  据了解,“十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残疾人167.3万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达到3000多个,近60万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负责人说,未来五年,残联将完善服务措施,拓展服务项目,强化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的服务。尚未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的地区,抓紧协调制定政策性文件,确保今年全面实施。扩大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范围,搭建供求信息服务平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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