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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播世界杯遭遇法律尴尬娱乐场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3:02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苏艺孔华)2006世界杯战火点燃,省城众多娱乐场所纷纷打出转播世界杯赛事的营销牌,但由于不少比赛将在北京时间的深夜进行,转播比赛会不会与国家有关于娱乐场2点后不得营业的“熄灯令”相违背?记者为此进行了一翻探访。

  根据我国3月1日开始实施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公布(全文)》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即娱乐场所),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

8时不得营业。而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球迷,他们多数表示想到公共场所去看球赛。我国和德国时差为6小时,世界杯期间共有29场比赛是在凌晨2点之后进行的。这个时间上的“槛”可能就会把一些诸如“KTV歌厅”的场所拦在世界杯转播的门外。

  而网吧也同样存在营业时间问题,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将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吊销经营许可证。在采访中,有部分学生告诉记者,他们去网吧大多是了解战况。记者走访了合肥市的几家网吧,都没有看到“全程转播世界杯”的宣传,看来网吧是无法从转播中分杯羹了。

  在合肥斯卡拉演艺酒城,工作人员崔先生告诉记者:“客户到我们这里看球是不收看球费用的,我们虽然转播了球赛,但我们并没有以转播球赛进行营利,我们认为我们并没有违反法律。”

  记者随后又电话采访了合肥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的有关人士,接受采访的人员告诉记者,酒吧、茶楼不是他们执法的客体,条例只适用于歌舞厅、卡拉OK厅、迪厅,不包括酒吧、茶楼。这位接受采访的人士没有透露他们是否会在世界杯期间展开营业时间执法调查。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由于对娱乐场所的界定还不明郎,导致有关执法相对滞后,比如有文艺表演的酒吧算不算娱乐场所,争议很大。另外,接受记者采访的部分娱乐场所表示,有关营业时间的新规定执行以来,他们还没遇到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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