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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父亲当庭为被告求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4:19 华夏时报

  宝马撞人司机被判三年半被告愿意资助受害人弟弟上大学

  本报记者陈宇航报道昨天,富家子弟驾红色宝马车撞人肇事逃逸案在朝阳法院宣判,被告张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受害人家属获赔35万元。

  在开庭审理时,受害人孙某的父亲到庭,但是在法庭上他并没有提起民事诉讼而是

给被告人张建求情。“在开庭审理前,张建的家属已给我们进行了赔偿,我觉得他赔偿的态度是很积极的,我们也比较满意。”孙某的父亲说。显然,张建已得到了孙家的谅解。

  “他(死者)只比我小一岁,以后如果他的父母同意,我愿意做他们的干儿子,弥补我的罪过。”张建的一席话让孙某的父亲也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据了解,受害人孙某还有一个弟弟在读书,张建的家属已答应供孙某的弟弟读书,直到其大学毕业。张建在法庭上说:“以后他弟弟就是我的亲弟弟,我愿意资助他上高中和大学……”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建忽视交通安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且肇事后逃逸,应予惩处。但鉴于被告人张建当庭主动认罪,有一定悔罪表现,其家属积极帮助赔偿受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故对其所犯交通肇事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辩护律师关于对张建适用缓刑的意见,法院并未采纳。最终,张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一审宣判后,张建表示不会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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