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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两百万炒股温一学校出纳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5:15 今日早报

  □通讯员 林群力 林毅

  本报驻温州记者 胡轶笛

  早报讯 28岁的原温州职工中等卫生学校出纳周某,挪用近200万公款用于炒股。近日,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他提起公诉。

  公诉书称,2003年9月2日,周某利用其担任温州职工中等卫生学校出纳的职务便利,将收取、保管的学校学杂费10万元,从存放的银行账号内,转存入其开设在“中富证券”的账号内用于炒股。同年9月至11月,周某以同样手段挪用公款30万元。2003年9月29日开始,周某陆续归还公款。

  2004年1月,周某又挪用学校账外资金等公款3.5928万元,用于股票买卖。同年6月2日,周某挪用学校公款10万元。同年7月4日,周某以相同方式,又将存于银行的公款9.8万元,转存入其开设在“广发北方证券”的资金账号内。同年7月至9月,周某又从存有公款的银行卡内,分4次取出51万元炒股。同年11月,周某又挪用学校公款24万元用于炒股。

  去年3月,周某再次挪用公款60万元。至2005年6月12日,周某归还上述全部公款。

  案发后,周某于去年6月自首,有检举立功表现。此时,周某累计挪用公款198.3928万元,检察机关认为他的行为已触犯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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