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治安 辽宁排全国第十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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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5:3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晨报讯(记者汤洋)2005年,辽宁社会治安状况排名全国第十。 昨日,辽宁省综治委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上传来了这个好消息。 据中央综治办负责人透露,这个名次是经中央综治委组织考评,征求中央10多个部门的意见后得出的。2005年,全国有13个省(市、自治区)的社会治安状况评估在90分以上 ,被评为优秀,我省名列第10名。相关方面的统计表明,去年,省委决定开展“争创全国综治工作先进省”活动后,已经取得了初步效果,全省的治安环境有了新的改善,特别是重特大刑事案件有明显的下降,凶杀案件下降了7.6%,集体上访,尤其是越级大规模上访的势头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昨日,省综治委表示,虽然去年我省的社会治安状况优秀,但越级上访的情况仍然不断发生,社会治安状况、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情况也都不容乐观,这就要求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即各级党委、政府的一把手都要切实负起责任来,各个部门要通力协作,积极推进平安建设)。 在防止和减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上要领导干部包案,在减少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发生上,对于凶杀案件、重大刑事案件要挂牌限期包案,明确负责,限期破案。 在防止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上,交通、火灾、化学品的运输等方面,要继续排查隐患。同时,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也要将深化警务改革作为突破口。 在警力下沉上,一线所长警力要达到所在县(市)区公安局总警力的85%;在勤务改革上,打破坐等报案处警的静态运作模式,和坐等群众登门办事的被动服务模式,建立起与动态治安特点、警务实战需要和执法为民理念相适应的勤务运作机制;在体制改革上,积极稳妥地在全省中小城市普遍推行三级变两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