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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谁监督“浪费纳税人的钱”的行为最有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6:00 光明网
王继学

  据5月4日新华网,三日下午,中国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中国科学与人文论坛”三第四十五场报告会上应邀发表演讲时称,中国不仅要建立一个廉洁的政府,还要建立一个廉价的政府,政府的成本太高,就是再廉洁也是浪费纳税人的钱。这位高官认为,中国现在国家监督力量很多,这一方面造成重复监督、重复检查现象,成本很高,另一方面就是“龙多不治水”,谁都能检查,谁都不负责任。

  “谁都能检查,谁都不负责任。”这的确是个现实问题。从经济学讲,花钱办事有四种类型:一是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既讲节约又讲效果;二是花自己的钱办别人的事,只讲节约不讲效果;三是花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只讲效果不讲节约;四是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既不讲节约,又不讲效果。尽管李金华同时还表示,作为审计机关,他希望建立起一种追究监督部门的责任机制,以监督监督机构履行职责到底怎么样。中国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监督力度,就是要使监督机构不仅要有权力,而且要强调责任。但是监督部门的官员们掌握公共权力,花纳税人的钱,办国家的事情况看来,当属第四种情况。因此,出现“谁都能检查,谁都不负责任”是必然的。

  不仅如此。当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官员,在监督运作程序不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谁能保证这个检查权,会不会扭曲变形为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官员个人利益。据正义网曾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物价局利用职权先后向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等单位收取或索取合计475.9万元,玉林市物价局犯单位受贿罪,被判处罚金50万元;玉林市物价局原局长覃绍杰犯单位受贿罪、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原副局长陈文龙等涉案人员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相应的处罚。

  那么,政府部门“浪费纳税人的钱”的行为,到底由谁监督才是最有效的监督呢?

  我以为,政府机构臃肿,行政审批程序繁琐,政府行政效率低下,身受其害的,感受最深的是纳税人。因政府行政运行成本过高承担较重税赋的,对一些官员花纳税人的钱不心痛,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的行为深恶痛绝的也是纳税人。当然,在监督落实中,有关部门缺位、相互推诿,“谁都能检查,谁都不负责任”是造成监督失效,“浪费纳税人的钱”的一个原因。而更为重要的应该是没有有效的建立纳税人监督约束机制。纳税人监督无疑才是对“浪费纳税人的钱”行为最直接、最强大的、最有效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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